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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餐(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 2021)

2025-10-15 08:51:0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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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的误餐补助一般为每日20元,特殊地区每日30元。各个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误餐补助不同,由各个地区根据实际情形确定。值得注意的是,误餐补助是不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行政事业单位误餐补助标准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差旅费津贴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一般地区20元每天,特殊地区30元每天。

二、单位发的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发的误餐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拓展资料: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误餐补贴是多少?

误餐费补贴: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误餐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发放误餐补助。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

误餐补助和午餐补助有什么区别 ?

1、误餐补助

因工作需要,企业总会有员工在外就餐的情况,企业会因此发放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误餐补助。

财政部门规定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误餐补助是按照员工实际的误餐次数和企业的补助标准计算发放的。最为典型的就是企业给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计入费用。

关于误餐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明确,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2、午餐补助

午餐补助是单位因午餐问题而定期发放给员工的补贴,一般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并按月发放,实际是企业支付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货币补贴,是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属于职工工资总额范畴。

实践中却有一些单位以误餐补贴的名义给职工发放补贴、津贴,以逃避应履行的纳税义务,针对此类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午餐补助作为一种餐费补贴,是应当计算在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中缴纳个税。

总结:虽然两者在员工个税缴纳问题上的规定却截然不同。但是这两种补助都作为企业的费用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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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误餐补助费,为什么不叫午餐补助

误餐补助是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发放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

误餐补助根据在外就餐数(如早餐、午餐、晚餐)进行补贴,因此不叫午餐补助。

拓展资料

误餐费设立意义

关于误餐费是国家劳动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关爱和保护意义。

误餐费和午餐费都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但会计帐务必须处理好,以免和税务部门发生不同观点。

正确做法是,误餐费应列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报销凭证,根据凭证发放领取,不要和工资一起发。

误餐费应列入应付福利费(注:2007年起新的会计准则不要要求计提,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不发到个人可以不交所得税。如果发到个人就应作为个人收入交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089号 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误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