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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对撞(商丘两车对撞)

2025-09-13 01:03:5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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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大片”黑龙江2车深夜激撞,1人当场死亡,到底怎么回事?

两车相撞,引来祸患!大火吞噬车身,一人被困车中,惨遭烈焰环烧,他是有多痛苦啊!交通安全需更加重视,一幕幕血的教训足够让人引起深思了!

事件梳理

9月11日晚上8点多钟,黑龙江安达市先源一中附近发生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两辆私家车径直对撞,燃起了大火,一人被困车中,疑似当场死亡,场面触目惊心!

根据现场视频可知:火势巨大并不时的伴有爆鸣声,两辆私家车都被烧成了骨架,在夜色中显的更加耀眼。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医疗救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处理工作。

大火扑灭之后,两辆车子都只剩下了残骸,目击者说“真的太惨了,火光冲天”。事故现场封锁,是不允许靠近的。事发的具体经过及结果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通报!

事件本质

夜间行车视线模糊,更易发生事故,那么就要求我们比白天开车更要小心谨慎。交通安全不容小觑,这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中,逝去的人们,我们要怀着敬畏之心,吸取教训。

一个人的离去,造就的是一个家庭悲剧,他们的家属需要很长时间,才可以走出阴影。所以,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家人,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夜间行车还是要避免疲劳驾驶,这起事故当中,两车径直对撞,那么就说明有车肯定是出现了逆行的情况,如果意识足够清晰,逆行应该是不太可能,有此可见,当时有司机可能就是意识就会模糊,根本情况只有两种可能,睡意太浓,或者酒驾,这两点都是开车的禁忌啊!

事件反思

同时建议各位司机,最好是要在车上准备三种自救工具:车载灭火器、救生锤、急救箱。在火势比较小的情况下,可以用车载灭火器灭火,避免火势扩大;救生锤则可以在车门无法打开的时候,提供便利,避免困在车中,无法逃出;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起火,那么可以用急救箱中物品对伤口进行处理。

悲剧已经发生,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所以每个人在开车的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绝对不能疏忽的问题,一旦稍有疏忽,付出的就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而出了这样的事情,最难过的肯定就是家人了。

人类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在没有发生意外时,总觉得那些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意外来临时,才开始后悔,“早知道当时不……”无论是开车、过马路、或者其他事,我们都应该多加小心,不要等到悲剧发生,才来后悔。

为什么说两辆卡车对撞等于一辆卡车撞墙

假设一辆车以很快的速度撞墙,那么墙会以反作用力把这冲击力能量返还给汽车,因为车受力会发生形变而消耗能量而墙不会。因此虽然两辆汽车以同样速度相撞,但彼此都不是墙所以会吸收对方的能量,因此造成的破坏与撞墙是相等的。

两个车对撞保险赔么

交强险互撞自赔的适用条件: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互碰自赔”流程:

(一)接报案出险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向各自的承保公司报案。

1、保险公司接报案时应详细记录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等基本信息初步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

2、初步判断可能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交通警察已参与事故处理的,应提示客户留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的,应提示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3、接报案时不能够确定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引导客户查勘后确定。

(二)查勘定损

1、查勘人员要注意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填写查勘记录,并拍摄事故损失照片。查勘时初步估计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指导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签字确认。

2、交通警察参与事故处理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由各事故方保险公司直接对本方保险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查勘人员事后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可向对方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积极配合。发现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协助各方当事人通知本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

3、当事人不能确定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就近共同由任一家涉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查勘的公司应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的条件。满足条件的,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进行查勘的公司应无条件向对方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车辆损失照片等材料。未参与查勘的保险公司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上述材料。

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未参与查勘的保险公司事后发现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以向查勘公司或当地行业协会反映,但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按原有流程处理。各方保险公司也可相互委托进行定损。承保公司如果放弃查勘定损的,应该无条件认可查勘公司的定损金额。

4、出险地建有行业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的,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定损中心进行查勘、定损。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5、对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未及时报案的,保险公司对于存在疑点的案件,可勘验对方车辆,核实事故情况。

(三)赔偿处理

1、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事故各方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承保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本方车辆损失。

2、原则上,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按一般赔案处理。即对三者车辆损失2000

元以内部分,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他损失在商业险项下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特殊情况下,参照《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

版)》中,“交通警察调解各方机动车承担本方车辆损失”相关规定处理。

(四)索赔材料

1、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

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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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对撞,撞得稀烂的那台质量就更差吗?

2车对撞,质量确实是会影响车损的,但撞得稀烂的那台不一定就质量必须是差的,可能质量更好,但是撞的姿势比较吃亏。

质量和车损确实存在关系

不同车型采用的钢材是不一样的,再加上车身设计的区别,车身刚性确实存在差距的。

吉林大学有论文,《车身刚度计算方法与优化研究研究》里面讲。

衡量车身刚性的指标有扭转刚度、弯曲刚度等等,不同车型的扭转刚度和弯曲刚度,有的差距可以达到1倍以上。

有的像吐司片一样,软软的,嘴巴里含一会就化掉了。

相互碰撞的时候,刚性越好的车子,理论上来说确实应该是受损更小的。

实际车损还和很多其他因素有关

但除了车身刚性,车子实际受损的程度和其他因素关系也不小。

碰撞角度

比如说:碰撞的部位不同,就有可能会影响车损结果的。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汽车噪声振动和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一起出了一篇,《车-车30°角对撞试验和仿真的分析》上面讲。

B车前部正中间撞在A车右前角上,接触面积小,车损相对于A车来说就非常严重。

只要记结果就好了,这就有点像是说:你的头「bong」一下撞在墙上面,和磕到墙角的尖尖上面的区别。

你也许力气是一样,但结果会很不同,至少医生一定这么认为。

质量、几何特性等

另外,车辆的质量、几何特性也是会影响车损的。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有论文,《SUV与轿车正面碰撞相容性研究》。

结果是这样的:其他条件都不变,给轿车增重300公斤,变重了,初始的动能增加了,整车变形就会加剧,最大侵入量从368.2mm增加到了423.4mm。

也就是说:一模一样的车子,坐满5个人和只坐1个人,碰撞后的车损也会不同的。

除了质量,平均作用力高度同样也会影响车损,平均作用力高度你可以简单理解成车子的发力高度。

就好比:一个是1米9的拳手,对面是一个1米6的拳手,出直拳的时候高度不太一样,有的是打在头上,有的是打在肩膀上了,对吧?

相撞的时候轿车是容易产生下钻到SUV车底的倾向,车身结构本身不一定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了。

所以说,即使2车刚性差不多,在对撞事故当中,轿车受损也一般来说会比SUV更严重一些。

在对撞事故中,一旦其中一辆车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结构先开始溃败了,就像手风琴一样,开始缩起来了,那它的刚性会急剧降低。

即使2车原本刚性是相差不大的,但是最终的车损是会相差很明显的。

就好比说:2个都是武林高手,对决,「嗯」一个这样,「啊」一个这样,看起来好像势均力敌,差不多。

结果有一个人今天感冒,被对方抓住了破绽,那就是一招输、招招输,完全就不是对手了。

其实是相差不多的,但今天怎么就看着,一个人就在地上躺着,还有个人站在那边得意洋洋?

主动安全配置也可能影响车损结果

刚才说的这些,影响的都是车子的被动安全性,一些主动安全配置也会影响碰撞后的车损结果的。

比如说:前几天我刚刚讲过的自动紧急刹车系统(AEB)。

这个系统可以在驾驶员没有及时减速的时候,提醒我们驾驶员主动进行减速,降低碰撞发生时的车速的嘛,或者干脆就避免碰撞。

装了这类系统的车子,在对撞事故发生的时候,由于刹车比较及时,车速是比较慢的,车损也有可能会比较小。

从车损倒推车质量,是不准确的

所以总得来讲,质量越好、刚性越高的车子确实更耐撞,但从碰撞后的车损结果来推断车子本身质量好坏,不准确、不严谨。

质量更好的车子,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其他的因素,最终表现出来撞得来比较惨、比较难看。

女子横过马路遭两车挤压式对撞,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啥?

女子过马路的时候遭遇到两个车挤压式的对撞,这个事故产生也是因为这个女子当时硬闯马路,所以才导致了这个事故的发生,也才让这一个年轻的生命从此离开了人世间。

一、在社会上还是应该要遵守规则

可以说我们如今的这个社会是靠一个一个规则从而建起来的,要是没有规则的话,我们的社会也不会变得如此井然有序,那么想必也是和原始社会一样充满混乱了吧。所以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该遵守规则而对规则的尊重,才能够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这也是做人的一种体面。尤其是在交通规则上,是大家通常所说的一个话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因为随着车辆的增多,马路上的危险系数也逐渐提高,再通过马路的时候还是要遵守规则,不然的话非死即伤。

二、女子过马路被两个车挤压对撞

而云南的这一个女子并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显然的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名女子在过马路的时候并没有遵守条规,在当时应该搭乘的是黑摩托,女子和摩托车司机也不熟,所以在摩托车下来之后和摩托车司机也没有对话。但是女子当时也不知为什么,突然就想冲到马路对面去。她当时应该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举动会把自己的命都给弄丢了,女子甚至还没有横穿过马路,在马路中间就遭遇到了车辆的撞击。

三、哀叹生命的逝去

而且女子在当时被三轮车给撞上的时候,另外一个迎面而来的轿车也躲闪不及也撞了上去。女子就这样子在两车夹击之间当场死亡,并且在那个时候也不知女子的家人在哪里,好心人对女子的遗体进行了遮盖,甚至还为女子烧起了纸钱。

海口世纪大桥两车相撞致2人受伤5车受损,事故主要原因是什么?

我国的道路建设是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城市之间甚至是山间小村,无论是多么偏僻的地方,只要是有人居住就要修建公路,达到村村通公路的标准,只要有道路,村落的经济才可以发展起来,道路的建设从侧面也可以反映出私家车的车辆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大部分一线城市的车牌号几乎是所剩无几,摇号之下也难以中奖,也不难看出私家车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来说有多么的重要,无论到那里都想着开自家的车辆出去才是最放心的,根本不用担心乘坐别人车辆会有所顾及的问题。

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在某些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然而在海口世纪大桥上就发生了一起车祸,大家其实感觉车祸只要拨打紧急救援电话。保留好各项证据就可以了,而这一次的车祸是源于两辆小客车对向相撞的交通事故产生,这一起事故已经导致了有2位乘客受伤以及有5辆小客车因为事故的牵连而造成损害,而消防队员也把在车祸中被困的两名人员救出。

这一起车祸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其实事故主要是其中一辆车沿着世纪大桥由北往南的方向行驶着,但是到了南塔下坡路的时候意外就发生了,在监控中显示,这一辆车突然方向往左偏移,直接就撞上了中间摆设的分离护栏,尽直的往对向车道正在行驶的车辆上撞去,而车辆也引发了侧翻事故,导致有其他车道的小客车也随之发生了刮蹭的事故出现。而这一次的事故仍然是处于调查当中,暂时没有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引发车祸的车主正在接受身体检查,问题也有待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