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三审推翻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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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吗
- 2、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
- 3、为什么二审一般不推翻
- 4、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
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吗
一般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在百分之90以上。如果没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又没有新证据推翻原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不可能推翻原判,因为一审法院处理案件时也会本着尽职尽责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只有在极小的可能性下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出现误判,此时才需要由二审或是再审程序进行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
二审推翻一审的案件有。高建新诉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复案,原告将适格和不适格的被告一并起诉,一审法院没有告知当事人错列被告,也没有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释明而作出实体判决,二审法院可以依据案情,从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在判决理由中对一审错列被告情形阐明后,依法撤销原判并直接予以改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扩展资料:
根据《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 该上诉请求是针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 该上诉请求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异议,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 该上诉请求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异议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审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法院网-行政审判专栏 | 一审错列被告且判处不当, 二审可以撤销原判并予以改判
为什么二审一般不推翻
一、为什么交通事故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
如果案否清晰、证据充足,几乎是不会再进行二审的。交通事故诉讼开庭后一般:一审3个月结案,二审3个月结案,结案后1个月后左右能拿到赔偿。
1、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
2、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
3、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
4、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交通事故没有偿还能力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无力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条件消失的,恢复执行。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交通事故没有偿还能力不会坐牢,前提是构不成判刑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只会中断执行,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偿还能力以后再进行执行。另一种情况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进行逃逸,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会因为有无偿还能力而改变刑罚。
二审推翻一审几乎没有
民事二审很少推翻一审吗?
实际上并非如此,能不能推翻是有三点原因的。首先,如果一审法院对于案件的事实还没有尽到责任,查清楚就判案了,那么就会推翻之前一审的判决。其次,如果一审的法官业务水平有不高或者是因为不是很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就会很容易出现适用法律错误。如果是这一情况,那也是需要推翻之前的判决的。最后呢,那就是一审的法官犯了最不应该的错误了,那就是没有把对程序方面把好关子,导致有一方认为法院可能有所偏私。那这样的情况也要推翻。所以总得来说,只要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只要涉及以上三个方面的,都会推翻一审的判决的。在司法实务中,我们不能很好的判定二审是不是很少推翻一审,我们只知道我们追求的是按照法律处理,最接近真相、尽可能公正的结果罢了。
当然,有一种情况是可以非常肯定的。那就是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无理取闹或者利用法院诉讼程序故意延长时间的,那么二审的确会很少推翻一审。现在的法院体系以及司法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了,不良风气的种种现象也成为了历史,希望在这一点上大家可以相信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