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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期限(判决书下来申请执行的期限)

2025-09-13 18:01:4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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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所谓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对此《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 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 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申请执行期限同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期限一样,是民事诉讼期间的一 种,属于除斥期间的范畴,是不可改变的法定期间。它不同于诉讼法上诉讼时效的期间,它没有伸缩和补充的余地,也不能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无论是当 事人还是法院都不能缩短或延长,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又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改变。因此,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期 限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就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就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得的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的自觉履行来实现。

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限多长

【法律分析】

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等于判决生效时间(一般7日)加上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时间(一般是30日)申请执行期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有:1、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2、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几年

【法律分析】:

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判决生效时间(一般7日)+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时间(一般是30日)申请执行期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

一、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二、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三、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四、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六、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八、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九、听证的期限:10日内;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十、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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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期限多久?

流程:申请执行的,首先应该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受理后将案件移送执行局,再由具体的执行法官采取执行措施进行执行。

执行时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期限为判决生效后2年内。具体如下:

1、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2、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3、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4、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5、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6、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7、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8、听证的期限10日内,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9、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