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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失业金申领成功后在哪里查询)

2025-09-14 11:39:4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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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向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单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的,可以申请继续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怎么申请失业金:

原工作单位在与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七日内,需要将失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去报送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20天内,需持缴纳失业保险的相关材料,将档案转移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并出具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劳动者本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40天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失业保险金。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他失业前工作的单位出具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

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是否进行了失业求职登记等。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如有异议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5.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从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或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1.他失业前工作的单位出具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

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是否进行了失业求职登记等。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如有异议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5.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从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或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他失业前工作的单位出具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

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是否进行了失业求职登记等。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如有异议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5.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从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或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怎么申请领取失业金

有以下5个领取失业金的步骤:1、参保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登记表;3、失业人员填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盖章;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失业保险金。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领取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怎么申领失业金?

申请失业金的流程为:

1.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