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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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
- 2、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
- 3、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 4、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税流程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的流程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填写申请退税的信息,点击提交;
3、选定银行卡;
4、税务审核、国库处理后退还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
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
1、打开软件并登录:用户需要打开相关软件,准确输入个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后并登录,选择对应的申报年限;
2、填写信息:用户需要按照网页要求填写完所有信息,完成申报过程;
3、审核验证:在用户的申报完成之后,相关单位需要经过验证审核;
4、完成退税:在验证通过之后即可退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如下:
1、税收对象不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是居民和非居民的个人;
2、税率不通过: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在5%-45%之间;
3、征缴方式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税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税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首先,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下简称扣缴端),登录扣缴端。
2、在登录进入扣缴端界面以后,点击“代扣代缴”子目录下进入系统的【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3、点击【获取结报单】,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数据是否准确。
4、核对无误之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按钮提交。
5、点击“我已核对无误”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自动带出。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6、填报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