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评估(改制评估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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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股份改制评估
- 2、公司改制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何不低于账面价值?
- 3、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能否在税前扣除?
- 4、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可以扣除?
- 5、国企改制中国资委收购的房产后续交易如何估价
股份改制评估
1、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时,资产评估的唯一目的,在于确认公司净资产的实际价值不低于其账面值,以保证出资的完备性和折股的合法性,除此之外,此次评估再无它用。
2、该评估值一般都会略高于资产账面值。但不能依据该评估值调整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否则公司业绩无法连续计算。这个评估值跟上市后的市值也没有任何关系。
简单说,这次评估,就是为了满足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转制,也是一种特殊的发起设立)的法定要求,其结果对于公司上市后市值的参考意义非常微弱。
公司改制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何不低于账面价值?
公司改制净资产评估价值不低于账面价值,是因为该公司的资产升值了。
公司改制,净资产评估价值,不是不能不低于账面价值,是可以低于的。具体的公司在评估时,是需要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是尽量客观的。
扩展阅读: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能否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的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属于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依照以下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其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或者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评估增值相关材料应由改制后的企业留存备查。上述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此前发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尚未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可依照34号公告执行。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可以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的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属于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依照以下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其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或者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评估增值相关材料应由改制后的企业留存备查。上述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此前发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尚未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可依照34号公告执行。
国企改制中国资委收购的房产后续交易如何估价
(一)根据不同的资产评估目的。
严格区别对待改制资产和租赁资产的评估,明确改制资产的评估范围:改制资产评估,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或由上级有关部门转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评估损失经批准方可冲减国家资本金。
而租赁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确定租赁资产的租金,它并不对资产进行实质性的处置,因而这一资产评估不需上报备案或核准,评估减值也不应作为改制损失进行统计和账务处理。
(二)以有利于改制分流为原则,合理确定资产评估方法。
对改制资产进行评估,原则上可采用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对租赁资产进行评估,原则上可采用重置成本法。
(三)企业评估后的账务调整,应注意其合法性。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随意调账。按重估价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强的工作。企业只有在国家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时或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实现了产权变动时,才能以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要注意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尤其是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评估减值损失较大的单位(或项目),主体企业要重点关注,加强审核。主体企业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应侧重于改制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估价中市场比较法:
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
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
市场比较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有一个有效、公平的市场。有效是指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而公平是指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步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并且假定这价格不受不适当刺激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