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缓刑的条件(醉驾判缓刑的条件酒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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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醉驾缓刑有哪些条件
- 2、醉驾被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 3、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 4、醉驾判缓刑的条件
- 5、醉驾判缓刑有什么条件
醉驾缓刑有哪些条件
醉驾 缓刑的条件 : 1、该醉驾者应当是被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 2、醉驾者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则应当宣告缓刑; 3、醉驾的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68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醉驾被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 醉驾 被判 缓刑 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 拘役 或者3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 刑罚 ;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 累犯 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 醉酒驾驶 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 自首 、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综上,如果醉驾的犯罪分子符合了上述条件,那么是很有可能判缓刑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该怎么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 酒后驾车 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 醉酒驾车 。 醉驾的影响是较大的,所以自己一定要注意有关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权益维护就会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缓刑的 申诉 ,虽说一样有着处罚,但是在时效性以及执行上有着些许差异,因为法律上在此类问题上的规定会不同。
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 醉驾 判 缓刑 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 交通肇事罪 的; (2)在高速公路上 醉酒驾驶 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 诉讼 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 刑法 》第七十二条 缓刑适用条件 的,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及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 刑罚 。 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对待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问题。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 不作为犯罪 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构成 危险驾驶罪 ,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原则上只对酒精含量9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但对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并处 罚金 的,按处 拘役 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醉驾判缓刑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是存在的,缓刑的审判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行为人的行为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并且在犯罪行为的处罚判决中,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如果判缓刑对社会影响不大的都属于缓刑的条件。
醉驾判缓刑的条件
醉驾判缓刑的条件: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的;(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醉驾判缓刑有什么条件
醉驾判缓刑 的条件: 1、没有造成严重事故; 2、当事人有悔罪表现; 3、当事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