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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的法律法规(关于乙肝的法律)

2025-11-08 06:42:1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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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做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不能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不能从事的工作有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不能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餐饮、幼教等行业。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乙肝不能从事的行业有医疗(特别是接触血液的工种)、军人、和献血者。

乙肝从业规定最新法律

法律主观:劳动法对乙肝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

健康证目前是没有检查乙肝的五项了,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可以了。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

国家规定的乙肝患者不能从事的工作主要是餐饮业、食品加工、医疗卫生行业、托幼机构等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美容美发、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也不得为乙肝病毒携带者。

关于健康证对乙肝的新规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健康证一般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会给的,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但是从事餐饮,食品,医疗,幼教,医药等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办理健康证,将取消乙肝五项检查,另外增设戊肝检查。办理健康证明不是针对所有人员,只针对相关从业人员,如酒店、宾馆、商场、食堂等公共场所务工人员。

健康证目前是没有检查乙肝的五项了,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可以了。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

法律主观:乙肝可以办餐饮健康证,但乙肝病毒定量为阳性具有传染性的不可以办理。

法律主观:根据法律规定, 健康证 分为两种,乙肝患者是不能够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从事普通行业的健康证是可以办理的,但是也是需要是慢性乙肝病毒携带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