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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周六周日上班吗)

2025-09-16 10:21:03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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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婚姻登记处周六周日上班吗

结婚登记处周末不上班。

民政局是国家行政单位,正常的节假日和双休日都是不上班的,各市区县的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上下班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由于地区不同,政策有些也不同,有的地方特事特办,节假日放假可以登记领证,结婚登记之前大家可以选择提前咨询是否有人值班,尤其是要问清是否有负责登记的人值班。

具体包括:

1、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周末不上班,因为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果需要办理可以选择周一至周六这个时间段去办理。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规定。

3、婚姻登记机构属于国家的行政机关,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的权利,在周末是不上班,不给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

4、婚姻登记处周末不上班新人可以选择民政局的上班时间办理结婚证,政局的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不上班。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包括了周末,全国各地对于民政局的政策规定是不一样的,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所以周末并不上班,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实行网上预约登记结婚,在准备好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

5、民政局是政府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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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样吗 结婚去婚姻登记处还是民政局

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人才算正式的夫妻。很多新人去办理结婚证时,都不太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步骤。那结婚去婚姻登记处还是民政局领证呢?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样吗?一起来看看。

一、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样吗

1.不一样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不一样,二者不是一个概念,职权范围也不一样。严格来讲,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婚姻登记处归民政局管辖。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记录证明等。

2.民政局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包括婚姻登记、救灾、低保、福利等工作。其主要负责社会的各项民生事务,为人民服务。很多人以为民政局就是领结婚证的地方,其实这只是民政局的其中一项职能。

二、结婚去婚姻登记处还是民政局

1.领证地点

结婚的时候,新人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该机关就是各地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除了办理结婚登记外,该机关还负责补发结婚证、撤销无效婚姻等。

2.领证材料

领结婚证的时候,新人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结婚证件照。假如是二婚人士,记得带上离婚证,以此证明自己是单身的状态。

3.领证流程

去婚姻登记机关领证前,新人要先在网上预约,根据预约的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处。到了现场,首先要填写申请,随后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结婚的条件,将为两人颁发结婚证。

结语:

以上内容就是领结婚证的相关情况介绍,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新人去领取结婚证的时候,也可以在现场拍结婚照。为了拍出满意的结婚照,要穿合适的服装哦!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的区别

;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是不一样的概念,两者的职权范围是不同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也是归属于民政局管辖,而民政局是针对于多方面管理的工作,而婚姻登记处主要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出具结婚证、证明材料以及宣扬、归档等工作。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的区别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当地政府对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当地的多个部门工作,而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级部门,也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行政重要机关单位,两者的职权范围不一样。

      而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主要落实于当地的民政事业的发展,以及规模和相关的政策制度,从而根据政府起草的一些规章办事,还要根据方案进行实施,还要负责对城乡之间的医疗帮助、无助人员的经济补贴等多种救助工作。

      但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对双方进行办理婚姻登记的证明,也会发放一些结婚证,根据个人的材料出具一些结婚记录证明,同时也会积极的宣扬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婚姻材料的整理、规划等管理工作。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民政局属于国家机关单位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办理结婚证 建议避开节假日,特殊日子,避免扎堆现象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 结婚登记 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 结婚证 ,可提前把需要复印的资料复印好,节省时间!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结婚是很多年轻人现在都很憧憬的事情,但是他们却对结婚的知识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结婚的要求,那么大家知道办结婚证在什么部门进行办理,下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1

一、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因而,新人们去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的民政部婚姻登记处领证即可。

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

正常情况下,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例外。

三、新人办结婚证须知事项

1、新人领证需要携带的最佳: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3张结婚证件照。

3、拍照时最好是穿比较正式的衣服且要自己满意的,因为结婚证照片是会跟随自己一生的。而结婚证照片的底色一般都是红色的,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结婚证照片拍摄得更加好看,就可以选择浅色系列的颜色,比如白色就非常合适。

4、现在结婚登记是已经取消了强制性的'婚检了,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婚检。

5、复印一份两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要注意的是,要把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复印在一起。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2

补办结婚证的步骤

一、补办结婚证的前提

1、双方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婚姻状况;

2、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双方证件携带完整。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

1、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结婚证丢失证明:当事人亲自书写并签字;

3、3张2寸近期结婚登记照;

4、婚龄时间较长需提供查档证明(结婚证人为撕毁但是能看出原貌的,可以不出具查档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当事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

三、补办结婚证步骤详解

1、婚龄比较长,超过两年的需要先去户口处的档案馆调出自己的婚姻档案证明并复印。婚龄比较短的可以直接携带上文提到的证件前往原婚姻登记处进行受理;

2、在登记处写一张结婚证丢失证明以及填写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的申请书;

3、将所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很快就可以拿到新的结婚证,审核未通过需要重新提交资料。整个办理手续免费。

在外地工作的夫妻来说,回去办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想要交给他人委托办理的需要提前向登记处咨询是否可以委托,委托人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做好提前规划。

离婚是去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处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处就在民政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处。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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