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几日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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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数额在多少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罚款数额在一百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这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难以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