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法庭上如何让法官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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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上应该注意些什么
1、被告方上庭前先注意个人形象,穿着符合大众标准,女性不化妆或着淡妆,不标新立异 。
2、被告上庭后,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注意谈吐,不说脏话、气话,不抢话、插话,当需要你发言时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律师陪同,则由律师为主陈述你的观点和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因为每个漏洞都会是对方向你攻击的“把柄”。
3、法庭以证据为主,辩论时也要据“理”力争,如果无理搅三分,在法庭上是没有用处的,反而让法官和陪审反感。
拓展资料:
1、法庭(courtroom)是法院(court)的事务类组织单元,是法院的子属级单元:分为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
2、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即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起诉条件,或其民事权益并未受到侵犯、发生争议,法院应当及时让这种不符合条件的原告退出诉讼。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应当以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其他当事人中有符合条件的原告而不愿参加诉讼,可以终结案件的审理。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有被告反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原告是指由于自己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执,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受理,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开始的人。被告是指原告声称侵害了他的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原告与被告是相对称而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
参考资料:
1、被告_360百科
2、法庭_360百科
3、原告_360百科
法庭上一般问什么问题
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会问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审判人员都要进行核实的,而具体问什么问题,则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等来定。
审判人员在庭审开始时,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看是不是被告人本人,之后公诉人读起诉书,审判人员会询问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之后公诉人会对就案件有关的事情向被告人进行讯问,之后辩护人就是律师会再向被告人询问,到庭审的最后阶段,是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比如是否认罪悔罪等。
起诉离婚在法庭上法官会问些什么?
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抚养权法官会问什么呢?
在法庭上,法官可能会询问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1、双方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作为原告在法庭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1、应当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不要迟到。
2、携带好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等诉讼文书,并熟悉起诉状里面的内容,做到有备无患、应答自如、实事求是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
4、开庭时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比如不能高声喧哗、吵闹、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等,双方共同保持审判的严肃性,尊重法庭的审判程序。
5、禁止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6、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扩展资料: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6、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7、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8、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6、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参考资料来源:白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被告在法庭上应该注意些什么?
1,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一定要认真对待法官的提问,千万不要感情用事。回答法官的问题要简明扼要,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进行回答。否则不仅会被对方抓住把柄,还会给法官造成不良的印象。
2,被告方上庭后,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注意谈吐,不说脏话、气话,不抢话、插话,当需要你发言时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律师陪同,则由律师为主陈述你的观点和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
3,被告方在庭上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发言等,总之,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安排你发言的时候你才发言,别人发言的时候,你就算有再大的意见,都要等对方说完了,法官允许你发言的情况下才能说。在法庭上不听从法官的指挥,就是违反法庭纪律。
当被告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消除观念上的误区。作为被告其诉讼地位并不低于原告。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原告和被告都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原、被告只是诉讼关系中的一种称谓,在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并不是原告就必然胜诉,被告则一定败诉。民事诉讼法还规定,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有权提出反诉。
二、应仔细审视起诉状。弄清起诉状中所列明的原告与被告在主体资格方面是否合法、有效。
三、注意辨明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法律既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特定案件的管辖范围,又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到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且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则认定该人民法院取得了管辖权。有些当事人特别是被告正是不知道这些特殊规定,不但多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而且还难免遭受地方保护带来的苦恼和侵害。
四、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有的当事人成为被告后不积极举证,有的被告自知理亏,认为不应诉或不答辩、不出庭就能逃避责任。其实这些做法并不能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作为被告,应当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一)是针对起诉状写出答辩状或做好答辩的准备。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后,无论是否写答辩状,都享有15天答辩时间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不应被非法剥夺的。
二)是申请回避。如果被告认为审理案件的法官与原告有诸如亲属、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则有权要求该法官回避。
三)是搜集、审核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是打赢官司的至理名言,因此,广泛收集对自己有利证据,并认真审核对方提交的证据对被告来说显得特别重要。即被告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1、看对方提交的书面证据是否被抹或被涂改过,是否加盖有必要的印章或签字;
2、看对方提交的证据能否证明自己与对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3、看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
作为原告在法庭上应该怎样做
【法律分析】: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起诉状和法院传票;携带证据原件;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可以与被告和解、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一、法庭上原告需要做的事情如下:
1、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3、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4、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二、法院通知开庭,原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提出什么诉讼请求,就要就此拿出证据来。就离婚这一诉讼请求,原告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