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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中毒事件法律责任的简单介绍

2025-12-20 19:39:52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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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三人以上负什么责任

1、法律分析:生产经营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明确规定了如果造成达到十人以上出现食品中毒的现象的无论有无造成伤残等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品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就要承担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3、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单位食堂吃饭食物中毒,单位要负责任吗?

1、法律主观: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工伤。第一,员工就餐后要继续工作,所以属于工作时间前后。第二,单位食堂属于工作场所范围,吃饭是工作的合理延伸。第三,吃饭与工作有间接的关系,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

2、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食堂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3、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先调查取证,然后向卫生部门报告,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主要是用于取证),饭店如果调查属实严重会触犯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罚款和赔偿。

职工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按工伤处理吗

法律分析:吃工作餐中毒算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

法律主观: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工伤。第一,员工就餐后要继续工作,所以属于工作时间前后。第二,单位食堂属于工作场所范围,吃饭是工作的合理延伸。第三,吃饭与工作有间接的关系,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

职工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按工伤处理。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单位食堂吃饭食物中毒,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有权要求单位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由于食物中毒可能不构成等级伤残,所以可不必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

韩国一紫菜包饭餐厅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致1人死亡,此事将如何追责?_百度...

首先要查明原因,确定死亡的人就是中毒而亡,其次就是报警立案,受害人的家属要和这家饭店进行协商,这些都要走法律程序,私自解决没有凭证。

在韩国高阳市的一个居民区,一家紫菜蒸饭店集体食物中毒。目前,餐厅的门一直关着。截至目前,出现呕吐、高烧、腹泻等相关症状的患者已达34人,一名20多岁的妇女被送往急诊科治疗,25日死亡。

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发生2人中毒死亡事故,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供排水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