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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配置(高空作业安全员配置)

2025-06-11 07:33:5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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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员标准如何配置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员标准: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不安全的人类行为。人是生产经营的主体,是施工过程的管理者和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等诸多因素有关。

2.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施工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活动,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过程有很大的影响。例如,一些建筑在地下和高空逐渐发展。以及自然环境,如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

3.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在建筑生产活动中,一些机械设备的缺陷或缺乏维护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根源。一个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取决于是否有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适当的管理,选择适当的措施,可将施工事故减至最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筑施工安全员配置标准是多少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安全员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四条 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五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六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八条 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候可以勒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澳门的安全员配置标准

安全配备员共有三个标准:

1、如果是1万平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2、1~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

3、5万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员、以及一个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4、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5、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对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管理干部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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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员配置比例

每50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每50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在京施工的外省市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三类人员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扩展资料:

安全员设置要求规定:

1、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符合《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条件的,市建委依法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领证书。

2、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般事故的,市建委暂扣有关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6个月后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收回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内不予安全生产考核,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由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