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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厦门 房产纠纷律师 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 代理 诉讼 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 一审 而代理 二审 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房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 管辖权 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房产的纠纷在我国是经常会发生的,而对于房产纠纷律师收取的费用,也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条件来进行收取,对于大一点的纠纷案,那么 律师 收取的费用比例还要更多一些,所以,收取的费用是取决于案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厦门邦司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很好。
福建邦司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所,集中了来自刑事、民商事等多领域的资深律师,事务所在众多法律领域拥有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是一家能够在国际国内法律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忠实地维护客户的利益并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客户的成功就是衡量我们成功的标准。兼具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与较强商业意识且富有实践经验的律师团队正是邦司与客户共同成功的最大保证。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厦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厦门 离婚财产纠纷 律师 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1、计件收费 代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 诉讼 和 国家赔偿 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 离婚 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 债权人 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 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 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 协议离婚 为条件的 财产分割 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 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四条 夫妻之间订立 借款协议 ,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所以每一对在厦门因离婚而引发的财产纠纷要聘请律师的,花在律师身上的费用不能同日而语。因为,夫妻共有财产纠纷的数额不是律师考虑收费标准的唯一参考因素,同样的财产纠纷,如果有些人肯花大价钱聘请代理水平比较高的律师,结果可能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与其考虑律师的收费标准,倒不如看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
厦门律师事务所前十都是谁?
厦门律师事务所前十(排名不分前后):
兰花香律师事务所
明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明鼎律师事务
永时律师事务所
昕悦律师事务所
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
秀屿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
自立律师事务所
凯捷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一位或多位律师共同组成。
厦门律师事务所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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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香律师事务所
明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明鼎律师事务
永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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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
自立律师事务所
凯捷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可能由一位或多位律师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