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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医疗保险报销去哪里报)

2025-09-20 11:21:1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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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准备出院记录、病历、疾病诊断,材料必须加盖印章;出院后退房,不要丢失发票,医保部门收原件;返回当地后,携带好信息到医保报销部门报销;数据交完后,只要确认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就会给一张收据;只要提供的信息没有问题,报销金额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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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如何报销?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城镇医保报销

医保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医疗保险的报销方法如下:

要报销医疗费用,要在去医院看病治疗或者去指定药店购药的时候带上医保卡和本人的身份证,而现在不少地方医保卡都和社保卡已经合并成一卡通,因此直接带上社保卡也可报销。

若是帮他人去指定药店购药,除了出示对方的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之外,还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并需要由药店登记备案。

如果是住院治疗,在出院的时候带上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再带上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等住院材料,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到医院收费结算处现场办理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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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销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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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

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

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

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

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

2、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转院审批表;

(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3)发票原件(盖章);

(4)汇总清单(盖章);

(5)医疗保险证。

(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

1、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二、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

(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2)发票原件(盖章);

(3)汇总清单(盖章);

(4)医疗保险手册;

(5)本人身份证。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

(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

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

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

(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

(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

(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

(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方法

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定点社区站(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社区服务站(中心)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