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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农村自建房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2025-09-21 11:10:52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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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产证丢失后的补办,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

1、房产证丢失后,补办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后,房产档案局会出具产权证明;

3、补办方需要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补办方需要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办理房产证的补办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如下:

1、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交遗失补办书面申请,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登报声明满30日没有异议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5、十日后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上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

2、当房管档案局查档,获得产权证明;

3、在规定报纸涨刊登遗失公告;

4、携带身份证明、产权证明、遗失公告补办房产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产证丢失了怎么补

【法律分析】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补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1、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查档;2、查档属实后,开具遗失证明;3、在报刊媒体上发布遗失公告;4、公告期限届满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办;5、提交身份证明、遗失证明等材料;6、审核通过后,核发产权证。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申请补办报告;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遗失启示;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