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多久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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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如果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没有立案该怎么办?该去哪里报案?
- 2、报案派出所不受理怎么办
- 3、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
- 4、派出所给了不予立案,可以信访投诉吗?
- 5、派出所办案拖延时间到哪去投诉
- 6、派出所立案不处理可以打市公安局电话吗
如果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没有立案该怎么办?该去哪里报案?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抄送人民检察院。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不立案的理由大体上有两种,一是不属于当地派出所管辖,二是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当地公安管辖的,可以要求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本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民遭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权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报案派出所不受理怎么办
首先,要看具体情况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够不够立案条件。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认同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受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受理的范围内。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的话,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 一般情况下七天内就会立案,其实如果没有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你,并且对于不立案决定你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主要内容:(一)规范工作流程:1. 健全接报案登记。各省级公安机关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完善全省区市统一的接报案、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各办案警种、部门都必须接受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推诿。对于上述接受的案件以及工作中发现的案件,除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都必须进行网上登记。涉嫌犯罪的,按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涉嫌行政违法的,按照行政案件进行受案审查。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对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案事项,应当立即告知报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作出解释,不再重复接报案登记。
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
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第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第三是提起自诉。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复议后,应当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犯罪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派出所给了不予立案,可以信访投诉吗?
如果有证据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侵害,报案后不立案侦办,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
法律分析
派出所不立案找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派出所不立案属于不作为的行为。一般有人报案或有其他相关警情,公安机关都会受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如果决定不立案,会出具不立案通知书说明不立案理由,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复议;或者是直接向检察院进行立案办理。公民如果认为公安单位立案的做法不当,通常有以下三种投诉的方法: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单位进行申请或者复议;恳求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以及进行监督;提起自诉。法律赋予公民对公安单位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单位接到申请复议后,应该要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且将复议结果通知该公民。一般有人报案或有其他相关警情,公安机关都会受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如果决定不立案,会出具不立案通知书说明不立案理由,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又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复议;或者是直接向检察院进行立案办理;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必须要说明其理由,同时还要确保是属于执法人员的管辖范围,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派出所办案拖延时间到哪去投诉
公安机关拖延案件不处理,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都有法定办案期限,超过期限的可以投诉。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
一、公安系统的警察都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2、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3、负责预防、阻止一切犯罪活动发生;
4、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公安国保大队职责:
1、国保大队负责组织侦察、处置所辖地1、区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线索;
2、及时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苗头;
3、打击、取缔反动会道门、邪教、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查禁非法出版物,防止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敌对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4、及时收集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社情、政情动态;
5、加强对秘密力量和信息队伍的管理工作;
6、负责信息网络的监管;对重点部门、对象和重点部位开展安保。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派出所立案不处理可以打市公安局电话吗
派出所如果不办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打110投诉。
2、打市局电话投诉。
3、打市长热线投诉。
4、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
5、写匿名信去省厅、当地政府、公安局、信访办等,方式很多,以下所例可供参考:
(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
(3)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
(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