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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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必要性以及这次改革带来的好处。
1、分税制是时常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制度,这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关系的比较好的办法。
2、其二,分税制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的独特作用。中央可以运用属于自身的税种、税收进行全面性调节,地方也可以运用属于自身的税种、税收进行局部调节。
3、分税制改革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其目标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体系。
4、重整税收结构,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税种(如产品税),代之以较符合市场化改革的税种,例如征收增值税和规范消费税。重新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使中央取得更大的财源。
5、我所进行的分税制改革,就是吸收起优点,结合我国情况,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这次改革,概括来说,最基本原则和内容有三点:⑴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划分税种。
6、实行分税制,可以更好地加强税收管理,调动地方积极性。
分税制改革在哪一年
改革是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
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又称为“分税制”改革。这是中央政府对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改革。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又称为“分税制”改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改革。
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到这次之前是24年,国税、地税是分开的。1993年7月23日,朱_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分税制的想法。1994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到现在已经实行了24年。
分税制改革 :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完善分税制改革的原因
1、实行分税制的原因:没有建立一项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地方税种除营业税、所得税外,均为小额税种,县、乡级财政无稳定的税收来源,收入不稳定。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对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过小。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原有的同税体制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确定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3、这是因为分税制可以为政府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提供方便而有利的前提条件和伸缩灵活的活动场所。其一,分税制是中央实施宏观管理政策的财力保证。建立两个税收管理体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
4、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好处:(1)形成了有利于中央财政收入增长的运行机制,使中央财政能够建立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2)通过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强化了中央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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