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秦朝法律失期(秦朝时期法律)

2025-08-15 19:00:08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按照秦朝法律,陈胜吴广真的失期当斩?

1、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法津该斩。“失期法皆斩”。陈涉、吴广商量:“如今逃走是死,造反干大事也是死,同样都是死,为国事而死好不好?”陈涉说:“天下受秦王朝统治之苦已经很久了。

2、是的。正史就是《史记》的《陈涉世家》。有关记载是: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3、陈胜和吴广作为兵役,或许前往渔阳是参加军事行动。军中无戏言,误期当斩是正常的。从这一点上看,陈胜所说“失期,法皆斩”应是不虚的。

4、是的,如果不是误期就斩首那么刘邦也不会躲到山里去,毕竟他还是个亭长,不至于落草为寇。

秦朝时期迟到的惩罚

1、译文: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所征发人数已足,应尽速送抵服役处所。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

2、天到五天,批评;六天到十天,罚一块盾牌;超过十天,罚一副盔甲。因大雨或洪水导致的耽误,可免除本次征发)的记录。

3、翻译过来就是,如果迟到三天到五天,要挨骂接受批评;迟到六天到十天,罚款“一盾”;迟到超过十天,罚款“一甲”。

4、秦时, 笞刑是笞打脊背 。一次打五十以上, 被打者常常是非死即残。就如汉景帝所说: “ 加笞与重罪无异, 幸而不死, 不可为人”。也就是说,笞刑看起来似乎是轻刑,其严酷程度其实和死刑无异。

秦朝有没有规定过失期当斩

在学《陈涉世家》是吧,肯定有的。秦朝法律严苛,走路上如果步子迈大了都有街卒来管你(真实非虚构)。所以不管刮风下雨,地震海啸,延误工期没有按时服徭役就触犯了秦国律法。

是的,如果不是误期就斩首那么刘邦也不会躲到山里去,毕竟他还是个亭长,不至于落草为寇。

不可信之二,根据新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没有按期到达是很轻的罪行。《秦律·徭律》规定:“失期三日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谇是训诫,赀是罚款。

我感觉是不会的。一个人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写出来说误期会被斩首,二就是司马迁有黑化秦史的倾向,故那篇文章不可全信。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要有批判性的思维。希望有史学的人,并且感兴趣的可以探讨一下。

可能押送这队戍卒的两个秦朝将尉为了恐吓他们,说出了“失期当斩”的话。陈胜首义之后,据《史记·陈涉世家》记载:诸县郡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陈涉世家中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发皆斩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恰巧遇到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计已经误期。误了期限,按照秦朝的法律都应当斩首。出自: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中的一篇《陈涉世家》,原文如下: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第二天,士兵们中间议论纷纷,只是指指点点,互相以目示意看着陈胜。原文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翻译:秦二世皇帝元年7月,朝廷征发了穷苦的百姓去戍守北方边境的渔阳,人数有九百人,临时驻扎在大泽乡这个地方。陈胜、吴广这次都被编进这支队伍,并且担任屯长(管50人)。

陈涉太息曰:“嗟(jiē)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lǘ)左(通“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p吴广皆次当行(háng),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duó)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

“失期,法皆斩”导致陈胜吴广起义,秦律真的如此严苛吗

1、从这一角度来看的话,陈胜吴广只是实话实说,确实是“失期,法皆斩”。上图_ 秦疆域图 不过,从《尉缭子》来看,即使是军法,也不都是一刀切的,会由上级军官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别的对待。

2、不可信之二,根据新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没有按期到达是很轻的罪行。《秦律·徭律》规定:“失期三日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谇是训诫,赀是罚款。

3、一句“失期,法皆斩”让后世都误以为秦朝法律的严苛,也骗了我们两千年。但是话说回来,以当时的情况来看,陈胜、吴广此举也是为了将这些戍卒调动起来。

4、是的。正史就是《史记》的《陈涉世家》。有关记载是: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5、首先,当时秦朝的统治非常的残暴,在史记中,有这样一句话,“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延误了日期就要斩首,这是多么严苛的法律啊,而陈胜也说过:“天下苦秦久矣。

秦朝时期真的“失期当斩”吗

是的,如果不是误期就斩首那么刘邦也不会躲到山里去,毕竟他还是个亭长,不至于落草为寇。

在学《陈涉世家》是吧,肯定有的。秦朝法律严苛,走路上如果步子迈大了都有街卒来管你(真实非虚构)。所以不管刮风下雨,地震海啸,延误工期没有按时服徭役就触犯了秦国律法。

我感觉不一定会被斩首的,没有条律说明误期会被斩首,反而是司马迁写的史记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究竟真实与否还有待考证。

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法津该斩。“失期法皆斩”。陈涉、吴广商量:“如今逃走是死,造反干大事也是死,同样都是死,为国事而死好不好?”陈涉说:“天下受秦王朝统治之苦已经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