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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变更姓名(中国公民更改姓名)

2025-06-11 09:58:53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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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变更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第一步:写更名申请,到街道办或者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证明您为本校的学生即可。第二步:准备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填写一份变更姓名申请表,盖上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即可。第三步:到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后到市级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如果未满16周岁则不需要到市里进行签字。第四步:回到户籍所在地,将所有的材料上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即可。第五步:变更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姓名2021年新规定

改名是有相应的政策的,要根据政策去改名才会成功。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改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详细规定了公民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以及具体的操作办法。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变更姓名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则规定了公民对姓氏的选择权,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了自然人可以变更姓名。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等人格权利。从内容上看,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意味着,自然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当然也包括可以变更自己的姓名。不过自然人并不是随意地改名,如果想要变更自己的姓名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向有权办理姓名变更的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与此相配套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自然人变更姓名的具体办法。具言之,若未成年人想要变更自己姓名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父母、养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应当由该申请人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过应注意的是,自然人更改姓氏受到严格的限制。原则上,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特定情形下,还可以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是扶养人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国公民怎么改名?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