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定义(童工定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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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童工 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 ”。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 ,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 劳动关系 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根据《 未成年工 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我国对于童工的法律年龄规定是十六周岁以下,对于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一经查出将会被工商局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需吊销营业执照。在我国的文艺工作领域对于童工并没有年龄的限制,但是工作的环境依旧需要审核,不能够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工作。
什么叫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du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1992年4月30日生、2008年5月1日用工,已经16周岁,不是童工。但还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企业如果违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如:没有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未成年人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并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在上课时间不能工作,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其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等等)都要接受处罚。
公司没有发现使用童工和青少年工人则不说,当其发现应聘招工的人员以欺骗方式使公司使用了未成年人,则就要从其知情的当天算起依法办事,否则,公司就要接受法律惩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依照中国《 劳动合同法 》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 劳动关系 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劳动者,其不同于童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和处罚管理职能:以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该处罚力度上再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 监护人 ,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 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 营业执照 或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使用童工罚款 1、《 劳动法 》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 伤残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 身份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二、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 法规 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首先需要向大家介绍的是童工,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是未满16周岁的人,而未成年人工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一下使用童工的具体行政罚款问题。
所谓童工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所谓童工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所谓童工就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用人单位是禁止招用童工的,如果有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的,会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甚至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