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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图片)

2025-09-30 16:38:2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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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总的来说,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想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是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拿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认定书有什么用?

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的法律文书,分为《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待遇,若公司未为你缴纳工伤保险,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一般来说,认定的结果都是明确写明申请人所受的伤是否为工伤,且需写明判断依据。对于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用淡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受害者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书在人社局办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人社局会及时送达工伤职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经过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调查后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准予认定工伤的,会向工伤职工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