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想评论(法律思想评论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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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奥古斯丁是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学的主要代表,奥古斯丁的神学理论以柏拉图的唯心主义哲学为基础,哲学观点接近于新柏拉图主义,是一位神秘主义的哲学家。他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建立了以神权政治论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体系。
伦理思想一般总是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的补充,它们相辅相成,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中世纪的伦理思想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差不多所有的道德问题都与基督教教义联系在一起。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是两位经院哲学家,也是神学理论家。
奥古斯丁双城论是奥古斯丁晚年的主要著作之一,也是他的政治哲学代表作之一。作品表现了他对于罗马帝国数个世纪的衰落以及基督教信仰的思考。提出了关于社会秩序、人类命运、真正自由等诸多问题的独特见解。
一是来自灵魂对内心经验的反省。奥古斯丁认为,记忆、理智和意志三者是灵魂的主要官能,但他强调意志的作用,三者在经验上形成统一体。
奥古斯丁对基督教信仰和教义的贡献以及他的思想对于中世纪欧洲哲学和法学发展的影响。
如何评价孔子的法律思想
1、在教育上,儒家思想提倡“有教无类”:把自己的思想主张贯彻到教育活动中,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2、以仁为核心的法律观 孔子对仁作了许多解释,其中最能表达仁的含义的是“仁者,爱人”。但孔子是“爱有差等”的。〈1〉 孔子的“爱人”有亲疏之分。从“亲亲”开始,由亲及疏, 由近及远。
3、主要内容 儒家思想精髓是主张仁义 ,以“仁”核心,“仁”即“爱人”。 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论点,提倡“忠恕”之道,又以为推行“仁政”应以“礼”为规范。
4、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在法律思想上,主张“克己复礼”、“为政以德’提倡“和谐”、“无讼”。
5、儒家法律思想 (一)“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在西周末期和春秋时期,西周的礼每况日下,到了‘礼崩乐坏’的程度。这时,孔子等一帮儒家要求恢复和加强一贵族政体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级制度,主张“复礼”。
6、孔子的“仁”,贯彻给我们最重要的就是一个“恕”字。
如何评价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1、法律观,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模式,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正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与完善的,所以孔孟的性善论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基础。
2、也就是说,法律文化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时,法律文化就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就能促进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正常、健康、迅速地发展;如果法律文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 法律文化就会影响和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人性论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而“性善论”则 是儒家人性论的核心和精髓,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 展史上影响深远。
4、以和为贵、追求和谐的精神价值 儒家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是和谐的法律理念。
5、社会秩序与人伦关系的融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强调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人伦关系的尊重。传统法律注重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重视家庭、亲情、友情和师徒关系等人伦关系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