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在哪里做(工伤自己去鉴定都需要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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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在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的伤残鉴定在哪里做?程序是什么?
如果工伤存在劳动关系,则去劳动局做,如果是工地打零工受伤,则需要去劳动局指定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程序必须要保证自己携带好相关证件以及出院证明,住院证明才可以正常办理。
1、工伤鉴定怎么做?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积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必要的时候只有拿取法律的武器,才可以更好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之后,也应该及时前往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则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关知识,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通过工伤鉴定得知伤残等级获得赔偿。如果单位无法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避免产生其他损失。
2、工伤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对于工伤鉴定来说与伤残鉴定有所区别,工伤鉴定又称作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而进行的鉴定,需要注意的是,初次的劳动鉴定基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在申请过程中已经痊愈,必须有相关部门做出一定补偿,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3、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我认为每一个劳动者在生活中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之前必须要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中也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有关部门出面进行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