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被开除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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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开除有哪些赔偿
企业开除员工的,按下列情形进行赔偿:1、被开除的员工如果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行为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2、若没有上述行为的,应当支付工资标准的双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被开除,都有哪些原因?
在职场当中,员工可以因为家庭原因、工作不如意、或者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等原因离职,同样的,公司也可以因为各种理由,去主动开除员工。不过,培养一个员工也是需要成本的,一般来讲,公司不会轻易开除员工。那么,员工被开除,都有哪些原因呢?
员工工作能力不够好,无法为公司创造利益,导致被开除
公司需要高效的员工,员工够优秀,公司才能更好的发展。如果一个员工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完成其他人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任务,这将影响业务的效率。此外,公司要想发展进步,就必须与时俱进,员工的学习和成长是不可或缺的。公司在不断发展,在变化,需要员工提高适应变化的能力,提高技术水平。
如果员工不能成长和进步,公司也就只能原地踏步,甚至退步,不能跟上时代步伐的员工也可能被解雇。
有些员工工作能力强但态度差,无法与团队合作,导致项目难以进行
一个人是否称职,主要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一个团队能否胜任工作,取决于团队的合作,这就要求每个人有好好工作以及合作的态度,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人认为自己能力出众,所以就不愿意服从管理,也不愿意和别人一同合作。其实,每个人的工作能力都可以锻炼,但态度很难改变。工作场所有许多规则和制度,这些规则和制度都是由它们自身的不理解造成的。
一个人的力量再强,那也是有限的,无法撑起一个公司的成长,只有找到自己的定位,服从集体利益,才能让公司得到发展,当领导解雇员工时,他们不仅仅是看这个人的能力,也要看他对工作的态度。
公司自身发展存在问题,需要裁员以节约成本
可能由于市场变化,或者公司高层管理不善,导致公司难以发展,经营不佳。特别是对一些大公司来说,裁员通常是为了降低成本,从而确保公司的持续生存。
就算是优秀的员工,可能也难以逃脱被裁员的命运。所以当发现公司出现经营问题时,员工可以向高层提出自己的发展建议,也可以早点去另谋高就。
员工被开除怎么赔偿
员工被开除,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首先,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其次,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最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被公司开除对以后工作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公司开除后,对以后找工作其实没有什么影响。被一个公司开除,并不会留在档案里面,只有自己去面试的时候不说,没有任何人会知道。但是有时候的开除,也是要看个人原因。若是自己的行为上有过失,不得不让公司开除,那么这样的人肯定是人品出现问题,去哪里上班都是会因为自己的人品而受到影响。一、被开除的员工,不一定是自己的错
被开除的员工,不一定是自己的错。有时候一个公司,如果觉得员工太多,需要付出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的时候,这个时候,就会想着如何辞退部分的员工。但这些员工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感觉很不公平,但是有不得不去接受。
二、被开除的后果,不会备案
被开除的后果,不会备案。被开除,并不是犯罪,不会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所以,对于这样的后果,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开除被其它公司知道。但是被开除的的原因,自己是需要清楚。如果是属于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开除,就一定要调整好工作态度。
三、不要因为被开除,而影响自己再次就业
不要因为被开除,而影响自己再次就业。无论是什么原因所导致自己开除的,都不要过分的去计较。开除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若是自己计较,那么找什么工作自己都是不会满意。唯独能够做的,就是正视开除的后果。
如果一家公司恶意的辞退,作为员工是有权利要求赔偿。但是在提出赔偿之前,一定要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劳动者发生很大的错误下,是不能辞退任何一位劳动者。本身作为员工的,全心全意付出自己的劳力,反而被辞退,这样的后果明显的不公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