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农村房屋继承(农村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

2025-10-04 10:56:19 作者:wangsihai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房屋怎样继承?

一、宅基地怎么继承

1、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继承的,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屋。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上房产继承如何过户

农村宅基地上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农村房子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子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私人财产,当然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并且在继承时继承了房屋的人自然就可以获得房屋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农村房产的继承不论是农村户口的继承人还是城镇户口的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房产怎么继承?

农村房产继承方法如下: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农村的老房子如何继承

农村的老房子继承方法如下:

1、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的,继承人可以一起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农村房产怎样继承

实现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做到以下几步:1、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场价格进行估计,根据房屋地段、构造质量、建筑年限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析;2、进行继承公证:携带有关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并领取公证书;3、进行房屋测绘: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测绘并领取成果或者附图;4、完成以上手续后,带好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测绘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寄存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可以继承。通常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都可以依法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基础,所以基本上不存在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后,如果继承人已经不具备集体户口,则无权对房屋进行改建、翻新、加建,只能按照继承时的房屋状况继续使用房屋,等到房屋已经处于无法使用的状态时,集体组织有权收回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1、一般情况下,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

2、不管是农村户口的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到继承权,并且有权根据自己的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