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工作的法律法规(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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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连续作业时间国家规定
温度超过40℃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国家对高温作业的规定如下:日最高气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工伤保险;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停止施工。此外,日气温达到30℃以上35℃以下时,12时至14时停工;35℃以上37℃以下时,11时至15时停工;37℃以上40℃以下时,11时至16时停工。
高温户外工作规定
1、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不能室外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4、国家规定室外温度超过40度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
5、同时各地应当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温费的标准,到了夏季以后,如果室外温度过高的话,用人单位应当适当的减免户外工作。
高温户外工作是怎么规定的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法律分析:高温费的发放形式,不能以其他东西代替,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同时各地应当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温费的标准,到了夏季以后,如果室外温度过高的话,用人单位应当适当的减免户外工作。
3、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度以上、40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高温室外作业注意事项: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趁早晚较为凉爽的时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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