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殉葬法律(明代殉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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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殉葬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古代的殉葬制度是在清朝康熙时期废除。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
中国古代的殉葬制度是在清朝废除的。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八旗习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晋(裴)始建议禁止,得旨允行,朱历官至户部侍郎。
殉葬成为定制大概也就从周朝开始,《墨子》一书就对帝王将相的殉葬规格进行了详细的记载,这一制度也就贯穿于整个先秦,乃至春秋战国时期。
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中国的殉葬制度,就考古发现,最早始于殷商时期。
殉葬制度的明代
1、朱元璋或许是受到元朝的影响,所以他在建立了明朝之后,也把这个制度给继承了下来,他和朱棣死后都有妃子殉葬,而且数量还不少。
2、在明代的殉葬制度中规定了,皇帝、皇后乃至一些亲王在死后都需要有人陪葬。陪葬人的挑选一般除了妃嫔之外,还有一些宫女等。这些宫女大多数都非常年轻,在生前他们在宫中负责侍奉皇帝的日常生活,还有负责料理后宫的日常杂务等等。
3、明朝之所以实行活人殉葬制度,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朱元璋害怕自己的后宫起火,危害自己的统治,所以说朱元璋在活着的时候实行了这项制度,但是这项制度在他的儿子那里才得到实施。
古代殉葬制度,究竟是活着殉还是处死再殉呢?
我国古代的殉葬制度始于夏商,止于清康熙时期,主要分为杀殉和人殉,也就是杀了之后陪葬和活人陪葬。这两种殉葬方式贯穿于整个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成为古代殉葬制度的一大特点,暴露了旧社会体制下的残酷一面。
张廓《多妻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家庭结构》中说,两汉、六朝、隋唐、宋辽金等朝代,都有过活人殉葬的历史,元朝时达到高潮,成吉思汗死时,灵柩所经之处,所遇之人尽杀之,杀40名贵族美女及大汗之骏马以为殉。
“殉人”是错误的,正确的是:人殉。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行为,每次殉多少人,并无具体执行标准,但有一个大概。
一般是先处死在陪葬,主要方法是赐毒酒或者用白色的绸缎勒死并不是所有的妃子都要陪葬,陪葬的是没有生育孩子的妃子。
殉葬制度到明朝才废止 人类进人阶级社会之后,出现了用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远在商朝,用奴隶殉葬和祭祖的做法十分盛行,而且规模很大,手段残忍。
古代的人殉制度到底是怎么执行的,一次会殉葬多少人?
严格来说,人殉就是指用活人来为封建奴隶主、氏族首领等殉葬的制度,殉葬者则多为死者的近亲、近侍以及战争俘虏。由今视之,人殉这一丧葬制度显然丑陋至极。
这些墓地遗址是殷商奴隶主贪婪、残暴的最好体现。在1001号大墓中,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人殉坑,将这些骸骨统计计算之后,发现足有225人被殉葬。
古代宫廷殉葬制度是从春秋时期开始,直到明朝时,明英宗皇帝将这个毫无人性的制度,经历两代人的努力,给废除掉了。古代皇室殉葬制度从字面就可以粗略地理解,皇帝死了,他的后宫妃子们,甚至是生前伺候的宫女、太监都一同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