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法律法规规范制度(临床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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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法律法规
1、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2、法律分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进行输血治疗是,医生应当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方式和风险,并有家属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4、法律主观:住院输血当地医保规定可以报销的能报销。输血产生的费用项目有:血费、用血互助金、输血材料费、输血手续费。
5、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2、法律分析: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包括规范要求、血液资源保护要求、输血人员条件、输血申请、取得家属同意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3、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大量输血申请审批制度
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下的,经由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法律分析:输血量超过800毫升需要请示领导。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且1600毫升。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现制定我院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如下:(一)输血申请制度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县医院)备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