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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会法律(法律的附则是什么意思)

2025-08-15 17:50:0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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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法治介绍――元朝立法与民族分治

1、作为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集权国家,元朝统治者接受了汉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附汉法、参照唐宋制度的法律指导思想。但国家分裂的实施,使元朝法律成为中国古代法律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中华法系进一步多元化。

2、作为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集权国家,元朝统治者接受汉儒建议,明确提出了“附会汉法”,“参照唐宋之制”的法制指导思想。

3、元朝的民族分治等级制度是在元朝建立后,为巩固统治而实行的一项制度。元朝的建立者成吉思汗及其后人通过征服战争统一了中国,但他们认识到,草原上的蒙古部落和中原地区的汉族政权是不同的,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

4、元代法律的基本内容依循唐律,元朝的法律具有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双重特点。元始终没有颁布完备的法典。1271年以前,中原汉地断理狱讼,基本上参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关系量刑。

5、元朝是由蒙古族人建立的,因此其法治体系中自然会体现一些游牧民族文化特征。以下是其中一些典型的特征: 重视族群关系。元朝的法律中注重保护部落、氏族的利益,如在官员任用和刑罚处理上,侧重于族群关系而非个人身份。

儒家文化在中国法制史中的表现

1、儒家法律指导思想的确立。强调德治。确立了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中国法律儒家化过程中,一些儒家思想的精义注入法律中升华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八议”制度、“官当”制度,准五服以制罪以及“重罪十条”等。

2、这句话体现了孔子的“无讼理想”与孔子对人类社会“太和”理想的追求。5,在中国历史上,儒家的文化性格既是理想主义的,同时又是现实主义的。我国古代的几大学派,墨家是极端理想主义者,法家是极端现实主义者。

3、传统法律制度,很自然地被深深地烙上了这种印痕,“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伦理特性也就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最为鲜明的特征。

4、历史的见证无不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仁义道德对中国法制发展的巨大贡献,这里的仁德思想与我们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贯彻的以人为本理念也是一脉相承的,真正做到以史为鉴,才能更好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5、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时期的判决是中国法律儒学的开端。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

深文附会的解释

牵强 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成语出处: 《明史?徐石麟传》:“当是时,帝以威刑驭下,法官引律, 大抵 深文附会,予重比。

深文傅会的解释牵强 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明史·仁宗纪》 :“吏或深文傅会,以致冤滥。”亦作“ 深文附会 ”。

深文附会的解释见“ 深文傅会 ”。 词语分解 深文的解释 .谓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 严峻 。《史记·酷吏列传》:“﹝ 张汤 ﹞与 赵禹 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

深文附会 shēn wén fù huì 【解释】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出处】《明史·徐石麟传》:“当是时,帝以威刑驭下,法官引律,大抵深文附会,予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