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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商标变更费用要多少)

2025-10-19 10:53:54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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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商标变更怎么办理?

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办法:首先,由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然后,由商标局予决定是否予以受理。最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商标局发给变更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什么是商标变更?

什么情况下,商标需要及时做变更?

1、 公司名称工商登记发生变化;

2、 公司地址工商登记发生变化;

3、 想更换历史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

针对商标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不及时变更会存在什么风险呢?

1、商标有可能因没有及时做答辩或诉讼争取,从而丧失商标权

2、影响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10年有效期,到期需要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若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没有及时办理商标变更,会影响续展手续。

3、影响商标转让或授权

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进行商标变更又需要注意些什么?

1、商标变更时,注册人名下全部商标需要一并变更,否则商标局会下发补正。

2、商标注册人的地址和名称均发生变更的,可以一并变更,提交一份申请。

3、商标注册人地址中间发生多次变更的,可以以最后地址为准,做一次变更。

4、办理商标转让和续展发现申请人名称、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商标变更和转让或续展手续同时办理。

商标成功申请仅仅只是商标运营的第一步,而对商标的细节管理则决定商标是否能够长久地运营下去,商标注册后权利人要更加谨慎地监控和管理,让自己的权利保持稳定,为后期企业更好发展和维权提供坚实基础。

商标变更如何办理

商标变更的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南京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