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男(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男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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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体检男性一般检查哪些项目?
男性参军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标准、心电图检查、腹部超声检查、血常规检查以及尿液检查等。
1、身高
男性参军者要超过162cm。且不同兵种身高要求也有所不同。坦克乘员:162cm至178cm;潜水员168cm至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cm至182cm;空降兵身高要求在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其身高要求在170cm以上。
2、体重
男性参军者,体重不可以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不可低于百分之十。
3、视力标准
男性参军者为初中文化程度,右眼的裸眼视力不可低于4.9,左眼不可低于4.8;为高中文化程度者,右眼不可低于4.7,左眼不可低于4.5;为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人员,包括在校大学生,右眼不可低于4.6,左眼不可低于4.5。
4、常规检查
主要包括心电图、腹部超声检查、血常规检查、尿液检查等。通常这些检查了解参军者的身体具体情况。根据国家要求,不同兵种所需要的体检的项目也不尽相同。
男孩当兵体检那些项目
男生征兵体检共有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
1、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2、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三、耳鼻咽喉科
1、嗅觉丧失,不合格。
2、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3、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4、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四、眼科
1、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2、色觉异常,不合格。
3、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4、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5、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五、口腔科
1、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2、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扩展资料:
视力
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陆勤人员 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陆勤人员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参考资料来来源:中新网-中国征兵首次明确不合格精神疾病范畴 含抑郁躁狂等
男生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
男性当兵体检项目有身高、体重、眼睛、血压、口腔、耳鼻喉,生殖器等等。男性当兵体检身高应该在1米60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眼睛视力可以达到4.5,没有色盲,口腔当中没有出现一些疾病,血压应该在60到120之间,没有出现听力异常或者是风湿疾病,口齿表达能力比较好,如果影响正常的表达,一般会判定不合格。男性当兵体检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如果出现了异常情况,一般不可以参军。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