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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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一、什么是国有 土地出让 划拨 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农村 集体土地 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划拨国有 土地使用权 (以下简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 )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 抵押 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 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对划拨 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 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本办法规定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向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基本估价方法 对于划拨用地的估价,我们同样可以套用其他常用基本估价方法,例如在用成本法计算出让土地价格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为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平均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有关税费、利息和利润。 在用收益还原法估算划拨用地的价值时,用土地纯收益减去国有 土地租赁 的租金,可以得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再经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待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划拨土地的纯收益除以土地还原利率。在用市场比较法估算划拨用地的价值时,可以通过划拨土地交易案例进行交易情况、日期、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得出待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比较法是根据与委估对象类似的出让土地价格,通过对扣减出让金,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1-出让金比例)。 在进行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时,一定要遵守国家做出的相关规定,合理的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源,相关的土地主管部门同时要做好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要出让的国有土地资源,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基本估价方法来进行土地取得费等等的估价。
国有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划拨,应该分成两个部分去理解,一个部分是说这个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而不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另一个部分是说,这个土地是以划拨的方式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的,而不是出让。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偿,划拨是无偿不收费的,而出让是有偿要收费的。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 划拨土地使用权 ,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 经济适用房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 抵押 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 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 土地使用证 ;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 法规 定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_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 债务 的担保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 债权人 称为 抵押权 人。 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书面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回复。 第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过协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 抵押合同 。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材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出租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内容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如果公民所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利来自于国家的划拨形式就不会受到期限上的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土地国家就失去了管理的权力,只要公民已经不符合公益的条件就会被直接收回并且被国家用作是其他的方面。
国有划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吗?
国有划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国有划拨土地的概念是国家机关的土地,用于军事的土地,禅师基础设施的土地,公益事业的土地,国家重点扶持的交通还有水利的基础设施的土地等土地还有其他的法律规定的土地都是国有划拨土地。
法律分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里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由于政府划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取得,是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行政权力,对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或调整;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无须支付地价。但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可以是有期的,也可以是无期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无偿取得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国有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
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实际上就是无偿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没有花钱就能拿到使用权因此在这样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一般而言价格是相对比较低廉的。
国有划拨土地什么意思
我国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分类,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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