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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要多久(二手房过户要多久时间可以办好)

2025-11-03 18:04:0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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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多长周期?

二手房过户大概需要一到两个周期,二手房过户,一般是指买卖双方达成房屋出售条件后,签约合同并付款等事项后,需要去房产局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1、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2、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可以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3、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4、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5、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二手房过户一般需要多久?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时间大概在3个月左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需要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左右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便利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手房产权过户多长时间

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15至30日。当事人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二手房产权证至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手房过户要多久?

二手房过户一般需要15至30日。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局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手房过户需要多久

二手房过户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局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