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住商品房(北京市 自住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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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商品房条件是什么?
自住商品房条件是什么,说明如下:\r\n1、自住商品房指的就是商品,政府在给开发商土地的时候就已经对出售的价格作出了限制,自住商品房的购买者范围也非常广,指的就是购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是也不符合购买保障房的人群。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购买人不需要审核收入,但是北京户口家庭需要审核名是否下无房或者是否不止一套房,非北京户口家庭需要审核是否有购买条件及名下是否无房。\r\n2、申请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条件有:\r\n①北京户籍的申请家庭名下无房或者只有一套住房,可以申请自住商品房。\r\n②非北京户籍的申请家庭符合购房条件并且名下没有住房的,要带有效暂住证、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r\n③单身人士申请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需要满二十五周岁。\r\n3、北京户籍没有房的家庭以及已经在等候经济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以拥有优先购买权,北京市户籍没有房的家庭(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许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r\n更多关于北京自住商品房条件是什么,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自住商品房可以退吗
自住商品房可以退,但需要符合因 房屋质量问题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才可以退。购房者可以 解除买卖合同 并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第四条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买了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出租吗
买了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是可以出租的。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因此不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
北京自住房的初衷在于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价格原则上也会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低30%左右。而且,自住房对产权转让、也就是买卖有着明确的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扩展资料: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开发企业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每个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意见》规定的优先家庭选房后,其他申请家庭继续依次选房。摇号家庭放弃选房的,或者已完成选房的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购买该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自住房能否出租引争议 规定无限制细则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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