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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身份证要求(照身份证要求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2025-06-26 17:40:1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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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拍身份证照片的要求有哪些

拍身份证照片的要求如下: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不得化妆,纹眉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被拍摄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穿着高领毛衣须将脖子露出;

9、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须说明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照身份证照片的要求

要求:1. 不穿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浅色衣服),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因二代身份证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然会被系统判定不合格

2.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要端庄大方

3.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4.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学生服等。

5.不能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且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6.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发髻不要盘在头顶

7.不能染发。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8.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出来,不得佩带首饰(如发饰、耳环、项链等),不得化浓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9.被拍摄者衣服上不能有装饰物品如胸针,穿高领毛衣的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10.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拍身份证照片有什么要求

要求:1. 不穿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浅色衣服),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因二代身份证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然会被系统判定不合格

2.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3.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4.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学生服等

5.不能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且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6.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发髻不要盘在头顶

7.不能染发。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8.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出来,不得佩带首饰(如发饰、耳环、项链等),不得化浓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9.被拍摄者衣服上不能有装饰物品如胸针,穿高领毛衣的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10.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11.拍照时表情应端庄大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