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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贷款进征信吗)

2025-06-27 03:58:1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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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是什么意思?

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合同中有一个词叫现金价值。退保了需要用到现金价值,交不起保费了也可以用到现金价值,这么多地方都涉及到了现金价值,那到底什么是现金价值?它在合同中又有什么作用呢?

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寿险公司之所以要进行解约扣除而不是将全部提存的责任准备金退给被保险人,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死亡逆选择增加。

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提出中途解约,而大量身体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使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提高。

影响资金运用,减少公司投入。

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金额及时支付给解约者,致使公司损失一部分投资利息。

附加费用需要摊还。

签发保单的第一年超额费用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解约而停止缴付费用,使一部分附加保费无法收回。

办理解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

现在会要求退保的大多数是在很早以前买的保单,因保险代理人的水平不足导致的买错保险。现金价值是保单持有者在退保时应享受的权利。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取消费通常包括三项费用:退保之前的管理费用、退保时的处理成本、财务安全和保险公司盈余的适当满足。

现金价值在人寿保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保单贷款是以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一般来说,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0%,期限不超过6个月。

现金价值也是计算某些分红保单奖金的基础。每次分红保险计算奖金时,每个保单的现金值为分红权重。此时,现金价值等于投资本金。现金价值还有另一种用途。由于人寿保险是一项长期保险,可能会发生各种事故。在未来的某一时刻,保单持有者可能因为自身的某些原因导致不能缴费,但同时他们不想退保。这时保险公司有三种选择:

减额缴清: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展期定期:是指保险中当投保人不愿意继续交纳保险费时,投保人可以按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保险费,向保险人申请变更为"展期定期保险",主要指的是定期寿险。

自动垫交保费:当投保人没有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而保单当时已经具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以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险费,从而使保单继续有效。相当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贷款交纳保费。

百保君课堂笔记:

保单的现金价值大致就是以上的一些用途和作用,可以在我们退保时收回一些本金,也可以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帮助我们缴纳保费。但是不管是哪一个选择,都会对我们有或大或小的影响。所以,最好的还是按时缴纳保费,购买时认真阅读不要买错了。

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公式

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前次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首次投保或再投保:投保后天数小于等于30天的,现金价值=已交保费×(1-35%);

保险天数超过30天的,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 (1-35% )× [1-(保险天数-30)/(本合同生效日至保险费支付日的天数-30)],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

(2)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再次投保:

现金价值=已付保费× (1-35% )×(保险通过1天/本合同生效日至保费支付日的天数)。如果经过的天数不足1天,则按1天计算。

人身平安重疾保险条款(2017版):

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首次投保或前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再投保:

投保天数≤90天的,现金价值=保险费×(1-35%);

保险已过天数超过90天的,现金价值=保险费× (1-35% )× [1-(保险已过天数-90)/(保险期间天数-90)];如果保险天数少于1天,则按1天计算。

(2)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再次投保:

现金价值=保险费×(1-35%)×(1-保险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个人平安综合(2018)意外险条款

现金价值=净保险费×(1-保险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净保险费是指扣除公司经营费用、佣金和其他费用后的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1-35%)”。

一、平安康保车辆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现金价值=保险费×(1-9%)×(1-保险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保单现金价值怎么计算

一般来说,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缴纳的保费-管理成本-佣金-纯保费+剩余保费产生的利息。

1.不同的险种,不同的保险公司,计算方法不同。一般提前退保的现金价值会比交的保费少,会有一些损失。在签订合同时,会将保单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和具体金额明确写入合同。可以参考合同后面的现金价值表,或者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

2.很多消费者在投保后想要退保,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就是寿险保单中的退保金额。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故解除或退保时,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支付退保金,或者说解约金。从现金价值的定义不难看出,获得现金价值的前提是退保。退保后,保单终止,投保人无保障。

扩展信息:

1.扣除

寿险公司之所以要取消合同扣款,而不是将预留的责任准备金全部返还给被保险人,是出于以下原因:

(1)死亡的逆向选择增加。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中途提出解约,而大量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会增加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

(2)影响资金使用,减少公司投资。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提取一定的款项及时支付给解约人,导致公司损失部分投资利息。

(3)额外费用需要摊销。保单签发后第一年的保费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或解约而停止给付,使部分附加保费无法追回。

(4)办理注销手续需要缴纳费用。

2.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保单的现金价值返还给投保人。

(1)保险公司按规定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已缴纳保险费两年以上。

(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残疾或身故,且被保险人已缴纳保险费两年以上。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缴纳保险费两年以上。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的,保险公司不负责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已缴纳保险费两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还给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

保单现金价值计算公式

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前次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首次投保或再投保:投保后天数小于等于30天的,现金价值=已交保费×(1-35%);

保险天数超过30天的,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 (1-35% )× [1-(保险天数-30)/(本合同生效日至保险费支付日的天数-30)],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

(2)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再次投保:

现金价值=已付保费× (1-35% )×(保险通过1天/本合同生效日至保费支付日的天数)。如果经过的天数不足1天,则按1天计算。

人身平安重疾保险条款(2017版):

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首次投保或前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再投保:

投保天数≤90天的,现金价值=保险费×(1-35%);

保险已过天数超过90天的,现金价值=保险费× (1-35% )× [1-(保险已过天数-90)/(保险期间天数-90)];如果保险天数少于1天,则按1天计算。

(2)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再次投保:

现金价值=保险费×(1-35%)×(1-保险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个人平安综合(2018)意外险条款

现金价值=净保险费×(1-保险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净保险费是指扣除公司经营费用、佣金和其他费用后的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1-35%)”。

一、平安康保车辆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现金价值=保险费×(1-9%)×(1-保险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

拓展资料:

传统寿险的现金价值计算方法:

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扣除

寿险公司之所以要进行解约扣除而不是将全部提存的责任准备金退给被保险人,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1)死亡逆选择增加。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提出中途解约,而大量身体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使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提高。

(2)影响资金运用,减少公司投入。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金额及时支付给解约者,致使公司损失一部分投资利息。

(3)附加费用需要摊还。签发保单的第一年超额费用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解约而停止缴付费用,使一部分附加保费无法收回。

(4)办理解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

功能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70%。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退还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