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封面(劳动合同封面怎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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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封面能看出来吗
封面一般看不出来,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派遣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法律调整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封面要盖章么?
封面不用盖章,只要在最后一页盖章即可。
因为合同本是一式几份的,一般在最后一页的单位盖章处盖章即可,除了最后一页盖章外,还可以在其他页盖骑缝章,这样较严密些。
最后一页盖章,合同效力并不会受到影响。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封面格式和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的封面: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共9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住房公积金)。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特别注意】重点是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工作时间
(1)正常: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2)延长(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休息休假
(1)休息: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8小时以外)、周末。 (2)休假: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年休假。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与支付:
(1)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时间: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2)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加班)的工资支付:
(3)违反规定的责任
①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最低工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处理:
(1)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书的封面格式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温州市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兴工业区 电话: 86
单位性质: 私 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