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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区别)

2025-06-28 16:30:4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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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不同之处

1、第一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2、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直接责任人员怎么确定?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第一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第二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如果一个单位做假账,首先被抓肯定是会计。有人认为,单位犯罪时,首先应负责任的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不能一概而论。法人代表只有在三种情况对偷税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第一,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也说是说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第二,法人代表指使别人来做。该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第三,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刑罚时,主要是以自由刑为主,当然也有适用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在适用自由刑时,大部分与个人犯罪的刑罚相同,一部分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应纳税的行为人或者是单位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应纳税的时间之内,如果是不纳税,在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催收之后,如果是还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加征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加征的税收滞纳金是无上限的,如果是单位拒不缴纳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直接责任者含义?

直接责任 direct liability 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后果依法应当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因此付直接怎人的人,也称直接责任人。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

有了第一责任人,那什么是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 direct liability 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后果依法应当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因此付直接责任的人,也称直接责任人。

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区别的?

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中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一般是自然人。而只要责任人则是指对该事故应当负法律责任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比方交通肇事中的车主,矿难事故中的公司等。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一旦出现问题,需要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付主要责任,优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付连带责任。

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拓展资料:

直接责任 direct liability 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后果依法应当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因此付直接责任的人,也称直接责任人。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