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移(深圳社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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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深圳社保转移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社保转移网上办理流程是:
1、登录官网:登录深圳当地的社保中心官网(深圳社保官网),没有账户的先注册再登录,之后找到‘个人网上服务’选择。
2、转移申请:在‘在线办理’中,可以选择‘转移申请管理’,之后根据需求选择养老保险或者是医疗保险进行之后的操作。
3、缴费凭证:根据转移的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选择方式,转到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的,可以选择省内的选项,转移到省外的,选择省外对应的选择。之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个人的户籍信息进行打印。
转移地与转入地对于社保转移的要求未必是相同的,建议大家咨询之后再进行相关操作,以便于能够顺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深圳社保转到异地需要怎么办理
深圳社保转到异地的流程,具体如下:
1、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4、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深圳社保怎么转移
办理社保停缴业务,直接向转入地提交转入申请即可。如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通过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打印,也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
转移到外省的,如果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可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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