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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政策(惠台政策26条)

2025-09-14 17:21:36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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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惠台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惠台政策26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惠台政策暖人心是什么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因为大陆开放包容的惠台政策让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感受到了这份暖意不仅暖了人心,更是为在京台胞解决了实际问题。所以说惠台政策暖人心。具体可关注相关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南京公布“惠台四宜75条”分几个方面?

为推动“31条惠台措施”的落地,8月8日,南京向社会通报,该市近日出台升级版75条惠台政策――《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四宜”措施》),将进一步促进在宁台胞享受市民的同等待遇。

据南京市台办主任曹劲松介绍,自1988年第一个台资项目落户南京,30年来,旺旺、康师傅、银杏湖乐园等台资品牌在南京扎根成长。此次出台的《“四宜”措施》基本覆盖了台胞在南京学习、生活、创业等多方面,将尽力让台胞感受到“安居乐业”的温暖。

 据了解,南京此次出台的《“四宜”措施》共有75条,分为宜学、宜业、宜游、宜居四个方面。

其中,在宜学方面,设立了台湾青年来宁的“金陵试飞计划”,对来宁实习3个月以上的、在台湾就读的高校大学生提供往返交通补助1000元(人民币,下同);在南京大中小学就读的台籍学生也能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奖、助学金待遇等。

宜业方面则从就业、创业、人才、投资、平台服务5个方面制定了41条优惠政策,包括:大学生一次性面试补贴1000元;鼓励台湾人才申报“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入选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给予50―150万元初创扶持、3年免租100平米人才公寓、3年免租100平米创业场所等。

在宜居方面,台胞可享受包括缴存公积金、购买住房、参加社会保险等南京市民同等待遇,还可以办理小额信用卡等。

在宜游方面,南京还特别设立了台湾青年“金陵孝亲计划”,对来宁学习、就业、创业连续一年以上的台籍青年(35岁以下)邀请其父母来宁的,提供往返交通补助1000元。

如何评价大陆对台让利政策及如何进一步修正这些政策?

近日,国务院台办集中发布了大陆有关部门出台的一批便利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包括交通出行、教育科研、法律服务、就业创业等多个领域。消息传来,在大陆工作、生活、学习的台湾同胞们纷纷“点赞”,直呼“有感”,同时也引发两岸舆论高度关注与广泛热议。

如果这么长时间深度评论在过去30年的对台政策的周期性特点,现在大陆可以受益于大陆政策,方便和台湾同胞在大陆政策措施学习,工作,就业和创业,

近期的大陆惠台政策具有“普惠融合式”的特征,这是一种“欢迎式”的惠施,有助于增进两岸的共同利益、福泽于所有台湾民众。

事实上,近两年来大陆从发放卡式台胞证并宣布台胞免签入境,到提出针对青少年的“体验式交流”、鼓励台湾青年登陆“双创”,再到一些有条件的省市优先开放台湾居民享有“居民待遇”。2014年以后,3.0版的惠台政策已经初见雏形。

惠台政策是对近二十年来大陆对台政策实践的继承与发展。

第一,它直接惠及所有台湾民众个体,中间也不再有什么“代理人”,“操之在我”,彻底跳脱出了岛内政治经济的小循环;

第二,它吸引的不再只是台湾的企业、资金,而是台湾的人才、智慧与创意,有利于两岸人才的良性竞争与共同进步;

第三,它更加注重精神和思想层面的融合,让台湾同胞在大陆安家、立业、扎根提供了更多可能,让“两岸一家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生动的历史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和平发展到融合发展,大陆惠台政策不断演进,也将通过历史的考验与人民的实践,逐渐印证上述道理。

台湾回归祖国后中华文化认同的原因

首先,大陆持续快速发展进步,值得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骄傲和自豪。大陆改革开放近40年来,本着“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的理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科技、教育和体育以及国防等各项事业,取得了令世界惊讶和羡慕的发展进步。连台湾台北市长柯文哲在2013年都称赞说:“中国共产党能让13亿人都吃饱,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大陆不仅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让他们朝向建成小康目标迈进;而且对世界经济的稳定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大陆取得这么多举世瞩目、令人敬佩的巨大成就,可以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宏伟目标,这是包括台湾人在内所有中国人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事情,自然会引起一些台湾民众的羡慕和赞赏,产生向往大陆的心情,以及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想法。

其次,大陆坚持不懈推出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让许多台湾民众感受到祖国在不断向他们释放善意。大陆长期以来基于“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一直对台湾民众予以关怀和照顾,不断释放诚意和善意,努力让台胞享受“国民待遇”,在国民党、马英九主政台湾时期,与台湾在“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透过两岸签署了向台湾“让利”性质、意涵的23项协议。就是在2016年民进党、蔡英文上台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并且实施“去中国化”的渐进式“台独”政策以后,大陆依然根据台胞的实际需求,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例如:大陆铁路和民航部门宣布改造自助服务设备,实现台胞自助购、取票和值机;开放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人社部扩大台胞在大陆事业单位就业试点领域等等。这些惠台政策措施,体现了大陆对台胞的诚意与善意,也让台胞感受到大陆祖国大家庭的关怀与温暖,“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无疑会让一些台胞认为自己应该认同大陆关于两岸中国人的定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

惠台政策是哪年提出的

2018.2.28。

从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到就业、教育、文化、医疗,涉及诸多领域的“31条惠台措施”彰显“两岸一家亲”理念。

发布仪式以“融爱·融合·融慧”为主题,展示了“31条”APP的权威信息发布、两岸资讯聚合和社区问答互动三大主体功能。

十五项惠台政策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的3项政策措施如下

一、为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自今年5月1日起,对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8种扩大到22种,新增柳橙、柠檬、火龙果和哈密瓜4种水果准入。

二、为帮助解决台湾产蔬菜丰产季节出现的销售困难,开放甘蓝、花椰菜、丝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葱、胡萝卜、莴苣、芋头、山葵等11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检验检疫准入,并实行零关税。

三、为扩大台湾捕捞和养殖的水产品在大陆销售,对台湾部分鲜、冷、冻水产品实行零关税优惠措施和检验检疫便利。对台湾籍渔船打捞的部分远洋、近海水产品和在台湾地区养殖的部分水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措施;具体品种为鲳鱼、鲭鱼、带鱼、比目鱼、鲱鱼、鲈鱼、虾和贻贝等8种。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第二部分,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12项政策措施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在现有五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基础上,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台办决定,新批准在广东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广西区玉林市设立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农业部、国务院台办批准在福建省漳浦县、山东省栖霞市设立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二、为帮助台湾农民解决水果、蔬菜丰产时出现的销售困难,供销总社等将根据台湾农民和农民组织反映的情况与要求,适时组织由有实力的农产品供销企业和行业组织组成的台湾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

三、为方便原产于台湾的水果进入大陆,降低台湾果农和台商的经营成本,福建省厦门市建立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对入驻集散中心的进口台湾水果经销商,给予免交保鲜冷库储存使用费以及经销场地免一年租金的优惠。

四、为降低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运输成本,交通部决定,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台湾农产品在大陆运输,享受部分地区过路、过桥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五、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正式认可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台湾高等学校学历。

六、为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已制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将于明日公布。该办法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作为组团社组织,以旅游团形式整团往返。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誉好,服务质量有保证。台湾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须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该办法还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行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组团社须为每个旅游团选派领队,领队要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并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大陆居民须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赴台湾地区旅游。

七、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公安部决定,在原有开放海口、三亚、厦门、福州、上海五个口岸签注点(即“落地签注”)基础上,增设沈阳、大连、成都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并将继续增加新的口岸签注点,为未办妥入境手续直抵大陆的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八、为满足在大陆工作的一些台湾同胞希望取得报关员资格的愿望,海关总署决定,开放台湾同胞参加报关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在报名地海关即可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海关总署将制定并公布具体报名办法,以利台湾同胞报名考试。

九、为了给在大陆居住的台湾同胞提供良好、便利的医疗服务,卫生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适合台湾同胞就医习惯和特点的服务。卫生部决定,继续在台湾同胞较集中的广东、福建、江苏、上海等地医院指定相对固定的诊区,为台湾同胞提供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挑选一些资质好的医院,如心血管、脑神经、口腔医院等,设立专门门诊部,接待台湾同胞,实行“一条龙”服务。接诊医师可以是大陆医师,也可以是按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在大陆行医许可的台湾医师。

十、为有利于两岸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就医,将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就医后回台湾报销医疗费用提供便利。大陆医院在按大陆有关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的同时,据实给就诊的台湾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台湾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

十一、继续欢迎和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台湾投资者最高股权可占70%,合作期限暂定20年,合作期满可申请延长。

十二、卫生部决定,准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职业注册和短期行医。台湾同胞可在大陆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注册、执业或从事临床研究等活动。在大陆取得医学专业学历、考取医师资格的台湾学生,如需要在大陆执业,可在各地卫生部门办理职业注册手续。台湾地区医师申请来大陆短期行医,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在大陆从事为期1年的职业活动,期满后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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