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官网(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停课)
电话:18514096078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丹东市教育局官网,以及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停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丹东市教育局局长是谁
- 2、丹东教育局电话
- 3、丹东市教育局电话
- 4、丹东九道小学上哪个初中
- 5、丹东市教师编制有多少人报名
丹东市教育局局长是谁
丹东市教育局局长于守魁,于守魁,男,1963年出生于丹东市,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数学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任丹东市教育局局长兼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连续两届省政府督学,先后任辽宁省中小学德育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理事、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组成员,长期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结合丹东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德育“八新工程”、状态教学、挂牌培训、名师讲学等工作,强有力地推动了丹东市基础教育的发展。多次为全省教育发展献计献策,是一位在全省基础教育战线颇具影响的专家型领导。
丹东教育局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电话如下:
【联系电话】0415-2305570
【传真号码】0415-2305629
【邮政编码】118000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6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落实发展的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的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领域以及教育事业发展布局、规模、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管理省、市下拨的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丹东的教育援助,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管理所属单位的资产。
(五)负责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组织编写和审核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及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教材建设等工作,协调省教育厅与高校有关事项。
(九)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外事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的开发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地区学校的生产教育、仪器装备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办学及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三)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及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局管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十四)完成市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丹东市教育局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电话:0415-2125578
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是丹东市教育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丹东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丹东市教育局是丹东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是主管丹东市教育工作的部门,现任丹东市教育局局长马文艳。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是丹东市教育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丹东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64号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15-2305570
传真号码:0415-2305629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市教育局办公室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2.公开内容
(1)市教育局领导及分工;
(2)市教育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3)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4)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文件及解读;
(5)市教育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市教育局重点工作;
(7)市教育局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
(8)市教育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9)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3.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有“机构设置、教育要闻、教育动态、规划信息、预算/决算、政策解读、建议提案、通知公告、政务咨询、调查征集、办事指南”等内容。
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5.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丹东九道小学上哪个初中
七中。丹东九道小学上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通乡后街,七中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和经街,根据丹东市教育局官网显示,丹东九道小学属于七中的招生范围。丹东市九道小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它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通乡后街,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元宝山下,始建于1946年。
丹东市教师编制有多少人报名
【招聘】丹东特岗教师招聘330人,附报名电话→
丹东发布 2018-09-27 21:12 发表于辽宁
扫文末二维码,关注市委市政府官微丹东发布
2018丹东特岗教师招聘33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辽教发〔2018〕57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我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计划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丹东地区户籍;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报名起始之日,未满31周岁。即198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报名者除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所报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8年10月8日前发放的。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丹东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A4纸打印),到相应的资格初审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地点
各县(市)教育局(详见附件1)(阅读原文查看原公告下载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到各县(市)教育局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录丹东市教育局网站,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及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丹东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小二寸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2、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彩色照片)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报到证等证书原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到各县(市)教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考察时终审结果为准。
3、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各县(市)教育局缴费确认。报名费为5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2) 招聘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2017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相符。招聘岗位设定专业为某个专业或某些专业的,凡符合其中一个专业要求的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招聘岗位设定专业为某类或某些类的,凡符合某类或某些类中一个专业要求的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招聘岗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不得报考有专业限制的招聘岗位。
6、报考人员需注意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小学教育(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小学教育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7、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随时关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学案例等内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7日以后登录丹东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报到证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该岗位不予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报考人员应按考察组规定的材料内容和时限提交相关材料,不按考察组规定的材料内容和时限提交,视为放弃被聘用资格。
放弃被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序选择招聘学校,并服从安排到相关村级学校工作。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政策待遇
(一)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二)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五)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给予全程监督。对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2018年10月8日以前,以电话、亲访的形式向丹东市教育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 0415-2526100
东港市教育局 0415-7122530
凤城市教育局 0415-8141113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5-5122062
举报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 0415-2305583
附件:
1、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8年丹东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笔试准考证
4、2017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6日
来源/丹东教育网 编辑/何婷婷 责任编辑/郑定成 主编/李志成
关于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和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停课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