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保险(长春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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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社保缴费基数表2022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的;2021年7月1日之后,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的;2021年7月1日之后,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
一、2021-2022年度长春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7.76%,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4.9%(固定249.33元/月);缴费基数为5088.42元/月。
3.失业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0.7%,个人缴纳比例为0.3%;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无上限。
4.工伤保险
单位职工:按照行业风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1%-0.95%,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022年长春社保在哪里缴费呢
可以线上缴费。
1、通过“长春社保”APP缴费。登录APP,点击“业务办理”-“在职信息”-“缴费申请”,选择“缴费终止年度”、“缴费档次”,点击“发起缴费申请”,即可缴费。
2、通过“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缴费。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长春社会保险”,登陆点击“个体参保人员缴费”。
3、通过“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缴费,登录平台点击“办事”-“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征集”,选择“缴费截止年月”、“缴费档次”,点击下一步缴费。
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长春市社保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搜岩源厅字〔2009〕世态16号),组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外国专家局的职责。
增加的职责
增加政府绩效评估职责。
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枣丛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32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8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含正处长级仲裁员2名、纪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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