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共夫(婆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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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与两儿媳共一夫小说
你说的这个小说,我没看过。
但我看过一个类似的,不是共夫,是共情人。
男主与人偷情,被其婆婆捉奸在床;那女人喊男主赶快把婆婆办了,只有这样才不会败露,利益均沾。后来她们和男主都好上了,经常一起侍候男主。
当然,还有别的小说也有你说的情节,但一起伺候的(基本上是分别或者轮流),我没什么印象了。
我妹妹把社会当家,把家当社会了怎么办?
神奇的。要说如何神奇,不妨先说说的藏俗婚制。在的大中城里藏族人普遍实行的还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在藏南和藏北地区,尤其是在偏远山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多偶制现象十分普遍。首先是一妻多夫制,但是这种多妻制并不是我们汉族人传统观念中有钱有势人的三妻四妾制。在一夫多妻,大多都是一家的长女和她的姊妹们共招一夫。姐妹一个也不出嫁,大家共赘一夫。
其原因和好处,一是姐妹在一起不分散劳力和家产;二是姐妹共夫,大家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永不分离,视为最幸福美满的家庭;三是虽是亲姐妹,但其中一个在智力、相貌、才能等方面要比姐或妹弱一些,弱者不管出嫁或留家都不妥,而强者出留都占优势的情况下,采取姐妹共招一夫,谁也不嫁,大家共持家业;四是在家族中、亲属中和村落中普遍认为这样的家庭才是个大家庭,这样的家庭才是个人丁兴旺、家境殷实的好家庭。
的一夫多妻不分妻、妾,诸妻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姐妹们的共夫女婿,成为家庭的支柱。 夫,对外代表这个家庭,对内有决策家中大事之权力。他对诸妻的家庭生活、劳务安排、穿著装饰、特别是性生活等必须一视同待,只有这样他才能使诸妻和睦、姐妹团结、家庭幸福。
然而, 社会一般认为一夫多妻不好,常会造成子女过多,负担增加、拖累家庭,而要使诸妻和睦、子女团结、家庭幸福也比较困难。在我们汉族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兄弟共妻观念在藏族人中却是截然相反。实际上在对一妻多夫制才是最为推崇的、最为普遍的。
的一妻多夫制,绝大多数是一家的兄弟几人共娶一个妻子。兄弟共妻的原因与姊妹共夫一样,主要是家庭的财力、劳力不被分散,此外还有几弟兄在一起有利于该家庭社会势力的扩大和门弟不衰;最常见的是弟兄中较得力的一人留在家里维持家业和赡养父母老人,其余担负差役、出门做生意、打猎、放牧和作其它事,其所获的财钱归家中大家共有,有利生产发家。
一妻多夫制家庭实质是家庭中兄弟共妻。一般是由长兄提亲、相亲,迎娶到家后,诸弟弟再与其共妻。共妻之事一般婚前已给女方的父母讲清,也有後来妻与弟同居造成共妻事实后被家庭和社会承认。但不管如何,对外只有迎娶者才作为正式的丈夫出现,其他兄弟都被称是“朋嘉”,意为附加的。妻子所生子女,不管与谁所生,都是称迎娶者为父亲,叫其余的兄弟称为叔叔。
一妻多夫的家庭,妻子在这个家庭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她除了搞好婆媳关系外,更主要是处理好与诸夫间的关系。在与多夫间过性生活方面,大多是轮换制,公平、合理、不偏不倚是第一位的,想依自己的喜好是不行的。轮换制也并不是绝对的,妻子当日要与那位丈夫同,完全可以公开表达出来,可以在饭桌上,甚至是在村口上,但通常的做法是在门外放一个特有标志,以示众人。而轮到哪一位丈夫当晚与妻子同,他也十分张扬,毫不避讳,还会以此理由放下一些农活或推掉一些喝酒、掷骰子等娱乐活动。一旦与妻子同该丈夫便会将自己的鞋子或帽子放在门口,以告知其他人请勿打扰。
神奇的是一妻多夫的多偶家庭,很少发生不和现象。其和睦程度有时甚至还胜过一夫一妻家庭。而社会对妻子的评价是视其她对诸夫的穿著、饮食、性生活、尊重等方面处理是否得当,尤其能否公平对待、一视同待。如果能使诸兄弟团结和睦,她便是一位好妻子、好媳妇,好当家人。
对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家庭,大家一般会认为很正常的事。对于兄弟共妻或姐妹共夫的家庭的还持赞扬态度。因为兄弟、姐妹在一起能够和睦相处,即可免除离别思念之苦,又能相互照顾,终生于父母在一起,同时财产与劳力也不分散,更容易发家致富。 家庭子女中的老大,无论他是男是女,他(她)就有继承家业、赡养老人之权利和义务。在一些地方则是由最年长的男孩子当家,其余弟妹到结婚年龄时,男者上门女者出嫁,还可以出家为僧尼。也有终身不婚,在家当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他们在家庭不仅不受歧视,有不少成为家庭的当家者,一家之主。侄儿侄女们对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的尊敬和爱戴程度往往超过亲生父母。因为他们终身不结婚,没有子女,但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整个家庭,时时处处都为整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兴旺发达著想,因而受到全家老少的尊敬爱戴。
在最富裕、最美满的家庭结构是这样的:公公为一家之长,支撑门面,分配劳动和劳动成果;婆婆在家操持家务;妻子在家哺育儿女。长子管理家中具体事物、决定家族的发展;老二外出打工,为家庭增加直接的现金收入,又带回外界的信息;老三上山放牧,农忙时节又能回家帮忙;老四上学学习储备人才力量。这样的家庭,既不易受外人侵扰,又可以自给自足让家庭很快富裕起来。在丁青一带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家庭是由这样的一妻多夫制的家庭组成的。
藏族男女婚前性生活比较,社会虽然不鼓励乃之谴责,但仍然将两性之间的交往视为天性而较少干涉,一般也仅仅将有这些行为的男女视为品行轻浮而不认为是罪恶,因此产生的非婚生子女也不受非议,他们享有与结婚生子女同等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权利和义务,不受家庭、社会的歧视。很少因子女血缘关系不同而导致家庭破裂的现象。而男女一旦结为夫妻,风俗习惯和社会伦理道德都要求男女对对方要忠贞不二,对两性作风不正者,将要受到家庭、社会及亲朋好友的谴责和歧视,因此离婚者再婚时选择余地就会减少许多。
我认为藏族人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是符合其生存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野性的方面也有人性的方面。在实际社会中无论男女都有很高的家庭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像拐、骗婚、、虐待等等这样的罪恶,在中几乎不曾出现。但近年来摆脱家长包办,出家或逃婚的情况时有发生。
藏族人在婚姻观念及婚姻制度上充分地体现出了男女平等、相互礼让,不和、冷战、分居、背叛这些现象是不见的。现在很多其他民族的男女也理解并认同了的婚俗,勇敢地、浪漫地与之结婚。
在,一妻多夫、一夫多妻都是很正常的的,重婚也是不违法的,只是想动歪脑筋的人注意了,目前这种婚姻习俗和制度仅仅允许存在于的不发达地区。
琵琶记为什么被称为南戏之祖
《琵琶记》标志着南戏从民间俚俗艺术形式发展为全面成熟阶段,是南戏发展史的里程碑.《琵琶记》的文学成就,大大超过了《永乐大典戏文三种》中的作品.高则诚是在民间创作的基础上,把戏文的剧本创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杰出作家.他在南戏发展史上的地位颇似杂剧发展史上的关汉卿.《琵琶记》在艺术上所取得的成就,不只影响到当时剧坛,而且为明清传奇树立了楷模.所以,过去把它称为“南戏之祖”.
《琵琶记》的结构布置最为人称道.吕天成《曲品》说:“串插甚合局段,苦乐相错,具见体裁,可师可法,而不可及也.”作者把蔡伯喈在牛府的生活和赵五娘在家乡的苦难景象交错演出,形成强烈对比.《成婚》与《食糠》,《弹琴》与《尝药》,《筑坟》与《赏月》,以及《写真》,都是写的很成功的篇章.对比的写法突出了戏剧冲突,加强了悲剧的气氛.
《琵琶记》的词采成就最高,既有清丽文语,又有本色口语,而最重要的则是体贴人情的戏剧语言,王世贞《艺苑卮言》说:“则诚所以冠绝诸剧者,不唯其琢句之工,使事之美而已.其体贴人情,委曲必尽,描写物态,彷佛如生,问答之际,了不见扭造,所以佳耳.”
全剧典雅、完整、生动、浓郁,显示了文人的细腻目光和酣畅手法.它是高度发达的中国抒情文学与戏剧艺术的结合.总之,《琵琶记》不论在思想内容上,人物形象上,还是在结构和语言方面,都有独特之处,值得欣赏玩味.因此,《琵琶记》是一部值得弘扬的优秀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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