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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合同义务的分类)

2025-10-10 04:26:30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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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包括什么义务和什么义务

1、在法律上,合同义务包括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2、主合同义务又称为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能决定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昭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经济合同。

3、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

1、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可以有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义务的构成形式

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如下:1、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是缔约过失责任;2、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的责任形态是损害赔偿;3、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什么是法定合同义务

法定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欺诈禁止等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义务包括哪些?

从合同义务包括: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其他当事人;2、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原合同有关的事务;3、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义务包括什么

合同义务包括下列内容: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理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