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广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或者毕业证书,未毕业满5年,拥有本科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人才公寓属于保障性住房,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
苏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苏州人才房申请的条件是达到以下关于人才的具体要求:
1.顶尖型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青年项目除外),“万人计划”人才(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拔尖型人才:“四青”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青年项目)、“万人计划”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骨干型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苏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储备型人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人才公寓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或者毕业证书,未毕业满5年,拥有本科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人才公寓属于保障性住房,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