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扰民时间规定(12369 噪音举报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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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 2、白天扰民时间规定
- 3、白天两点至六点噪音段是扰民吗?
- 4、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 5、民法典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什么
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噪音扰民的事件规定是:
家庭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日常休息时间,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也就是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中午(12:00至14:00)及18:00至次日08:00,不得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馆);
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组织宣传庆典、文化娱乐、群众集会等活动排放噪声的,活动组织者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
合理使用音响器材,且在中午(12:00至14:00)和夜间(23:00至次日07:00)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三、建筑施工噪声:在中午(12:00-14:00)或者夜间(23:00-07:00)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的,可分为三种大情况区别看待。
另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白天扰民时间规定
白天扰民时间是指早上六点至晚二十二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明确规定夜间所指的时间是晚二十二点,所以白天的时间是指早上六点至晚二十二点。白天扰民的,根据不同区域划分,有环境噪声最高限值,超出限定值的则会被判定为扰民。不同区域昼间和夜间的噪声限定值不同,如居民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扰民不分什么时候,只要有严重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都可以跟居委会举报,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罚款。

白天两点至六点噪音段是扰民吗?
如果产生的噪音超过正常标准,在这个时间段算扰民。国家禁止施工的时间段是晚上22:00到早6:00。
广宇隔音将具体标准整理如下,如果是居住区白天的噪音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噪音不得高于45分贝;如果是居住商业混杂区,则白天噪音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0分贝。超过这个范围可直接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
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白天扰民时间是指早上六点至晚二十二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夜间所指的时间是晚二十二点,所以白天的时间是指早上六点至晚二十二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扰民不分什么时候,只要有严重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都可以跟居委会举报,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民法典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什么
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是扰民。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B3096-199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223372008》,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乡村居住环境“的二类区域,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白天不得高于55分贝,夜晚不得高于45分贝,即使是按照“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三类标准,也是白天不得高于60分贝,夜晚不得高于55分贝。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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