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独大(一股独大的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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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一股独大,以及一股独大的近义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一股独大会影响公司上市吗?
- 2、由于“一股独大”和“股权分散” 会分别出现什么问题,并简述理由。
- 3、17 | 一股独大:关联交易背后的真实动机
- 4、一股独大的好处与坏处
- 5、一股独大的企业有哪些
- 6、目前有哪些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明显,可以作为案例来分析的
一股独大会影响公司上市吗?
一股独大是指其中一个股东(上市公司国有股,就是国家)占有最大的比例,例如50%以上,而其他股东全部都是很小的比例。有时候,未必到50%,但是其他股东全部都是很小的比例,例如不足1%,也可以称为一股独大。
一股独大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市场广泛熟悉,也是普遍持有异议的,即上市公司某股东占据51%以上,甚至70%、80%的股份,从而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另一种是市场忽略的、但却广泛存在的,即上市公司某股东持有30%甚至20%、10%等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无须讳言,绝对控股下的一股独大确实容易产生许多弊端,比如大股东随意侵占小股东利益、完全控制公司经营等。但相对集中下的一股独大却是普遍存在的,对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行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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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股独大”和“股权分散” 会分别出现什么问题,并简述理由。
“一股独大”和“股权分散”出现的问题:
“一股独大”的局面不利于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优化,不利于董事会治理结构的规范,控制人容易利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优势,掌握内部信息操控董事会,损害其他中小合作者的利益。
如果股权过于分散,由于股东之间为争夺企业控制权而展开权力斗争的概率会相应增加,并可能因此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
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
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17 | 一股独大:关联交易背后的真实动机
这一讲开始,先给你看一个数据:2012—2016年间,我国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是34.3%。跟美国的上市公司比起来,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则相对集中,并且通常存在控制性股东。
早期的会计研究认为大股东是造福企业和小股东的。会计学者弗里曼和他的伙伴曾经提出“支撑”(propping)概念,认为大股东就像“大家长”一样,会给企业带来资源,并且在企业陷入困境时挺身而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但是,大股东们真的如此无私吗?
事实上,越来越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大股东的付出,是有其他所图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大股东无疑对公司有极大的支配权和话语权。相比之下,中小股东处在弱势,通常不参与公司管理,只能通过高管和大股东透露的信息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
财务高手在分析“一股独大”企业的财务情况时,会特别关注大股东的行为,尤其看大股东有没有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小股东利益。
什么关联交易呢,简单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比如甲方被乙方控制,那么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就叫关联交易。又或者是,甲乙两方都受丙方控制,那么甲乙双方的交易也算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本质是一种高效、低成本的交易方式,就好比熟人之间的交易,因为比较了解,所以沟通和交易成本都很低。但是有时候,关联交易也会被大股东利用,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大股东“支撑”上市公司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长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机床制造厂,1995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时股票简称“川长征A”)。不过当时机械行业不景气, 所以川长征上市以后经营业绩每况愈下,1997年亏损达到2010万元。
1998 年, 长征机床收购了托普科技发展公司 (托普发展) 旗下的托普软件。之后,托普发展又反过来购买了长征机床48.37%的股份, 摇身一变成为了川长征的第一大股东。完成这一系列重组动作之后,“长征机床”正式更名为“托普软件“ 。
托普发展作为大股东控制了托普软件这家上市公司的第二年,托普软件就以火箭般的速度扭亏为盈,1998年实现净利润2936 万元, 1999 年更是达到5751 万元。我们知道,公司为了提升利润进行的任何业务调整,都需要一段时间才会见效,托普软件是如何实现立竿见影的业绩大幅提升呢?
背后的推手就是大股东托普发展。托普发展为了提升托普软件的业绩,可以说是倾尽全力, 通过三种方式给托普软件“制造”了大量收入和利润。
第一种方法,是把托普发展最赚钱的业务都纳入托普软件的核算范围, 快速提升报表业绩。此外还采用股权转让方式, 将利润较高的子公司出售给托普软件。比如1998年,托普发展就把自己旗下一家公司53.85%的股权出售给托普软件,而这家公司在纳入托普软件的报表之后,所创造的利润占到托普软件1998年净利润的22.84%。
第二种方法,是把托普软件的闲置资产高价卖出。闲置资产不能为公司创造收益, 还要每期计提折旧, 减少公司利润, 托普软件把这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了大股东托普发展的关联企业。这样,托普软件不但能通过高价出售资产大赚一笔,而且以后利润也不再受资产折旧影响了。1998 年, 托普软件向大股东的一家关联企业出售了部份闲置设备和空闲厂房, 获得收益835万元。同时, 由于该项资产的处置,托普软件每年可减少折旧400 万元以上。
第三种方法,是让托普软件短期投融资大股东托普发展控制的企业,以获得投资收益。1998 年9 月, 托普软件投资了一家关联方企业,投资期限10 个月, 托普软件从这笔投资取得1419 万元的收益,投资年回报率为20%。
上面这些操作,让托普软件的业绩快速提升,并成为资本市场备受追捧的绩优软件股。大股东如此支持托普软件的目的是什么?真的只是单纯的想做好一家上市公司,提升投资收益,或是为小股东利益考虑吗?
事实刚好相反,托普发展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掏空这家上市公司。为什么这么说?我给你讲讲后来发生了什么。
大股东“掏空”和关联交易
托普软件趁着业绩提升,2000年在资本市场进行了再次融资。好景不长,资本市场对托普软件的热度还未消减,2002 年开始公司的业绩就开始下滑,。2005 年12 月31 日, 托普软件股票成为沪深A 股中唯一一只股价低于1 元的股票。
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大股东把托普软件这家上市公司从瘦养肥,是为了用这家公司在资本市场圈钱,之后再把这家公司的钱和其他资源转入自己的腰包。财务上,这波操作叫大股东“掏空”,也叫“隧道效应”。
托普发展是通过什么途径掏空托普软件的呢?会计学者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论是:关联交易是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重要途径。
刚才我们说了,关联交易本质上是一种高效、低成本的交易方式。就好像朋友之间的合作,因为相互了解、彼此信任,所以容易达成一致。而且出现问题的时候,也相对容易协调解决。但是,关联交易也可能变质,成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工具。
那么托普发展是如何通过关联交易侵占托普软件的利益呢?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大量关联交易将托普软件的资金和利益向大股东的关联方转移。托普软件在2000年完成再融资后,将募集资金中的5.58亿元投给了关联方,从关联方购买软件。托普软件为这些交易支付了高额溢价,实际上变相把资金转给了大股东的关联企业。
第二种方式是大股东占用托普软件大量资金。占用资金通常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
大股东直接从上市公司拿走各种财产物资, 就是直接占用, 体现在财务报表上, 就是上市公司账上会产生大量的其他应收款,而欠款方就是大股东本身或是它所控制的企业。如果这个金额逐年在增加或者比同行业企业公司高很多,就需要特别警惕。
再看间接占用资金的方法,比如,让托普软件为大股东的关联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因为上市公司被认为是信用较高的公司群体,所以用上市公司进行担保更容易获得贷款,但是一旦贷款还不上,最后往往就变成了担保方,也就是托普软件的真实负债。托普软件2004 年年报披露, 截至2004 年6 月30 日, 托普软件为17 家关联方公司的101 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由于关联方公司未按时归还银行借款,法院判决由托普软件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金额高达14多亿元。
你看, “掏空”行为对企业的中小股东、债权者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这些企业的财务质量更差,风险更高。
托普发展作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并不是个案,雷士照明、春兰股份、紫鑫药业….都有过相似的做法。
所以,大股东短期的付出,支持和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并不是最终目的,他们支持这些公司是希望公司继续生存以保留未来实施掏空的机会,他们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自己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的作用
那企业有没有什么办法防止被大股东掏空呢?
会计学者们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结果发现,有两种方法比较有效:
第一种,如果能在股权分配时,保证有两个以上的大股东享受控制权。各大股东之间互相牵制、互相监督, 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就能很好地抑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
第二种,引入机构投资者角色。我们都知道公司的股东有两大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每天都在研究这些企业,进行投资。所以他们就能很好得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监督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运作,参与公司治理,使上市公司的经营更加规范化、有效化,这样,就能减少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机会。
总结
在分析“一股独大”企业的财务情况时,需要特别关注大股东的角色和行为。特别是看大股东有没有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掏空上市公司。
课后思考
“一股独大”的企业,容易出现大股东掏空的行为。反过来,股权分散的企业,也就是说,有众多中小股东的企业也容易出现问题,请你分析下会出现什么问题呢?
欢迎你给我留言,我们下节课再见。
一股独大的好处与坏处
所谓多数人股权趋同
例如,60%/10%/10%/10%/10%。看起来问题不大,可是四个小股东股权相同,心理趋同,股权上的话语权虽小,可是架不住人多,如果他们团结一致,也够老大喝一壶的。
此外,多数人股权趋同,容易形成“消极的一致”。我们三个人,股权都是10%,公司有什么事,需要配合,问张三,你配不配合?不配合。再问李四,你配不配合?不配合。这时候来问我,我想,我跟他俩持股一样,他们都不配合,我也不配合。看到没有?消极的一致。
在积极的方面,反而不容易形成一致,说这件事情,他们对公司做了贡献,我跟他们持股一样,我要是不做,内心不安,睡不着,这种情况很少。
只要持股稍有不同,情形就可能改变。例如张三、李四10%,我12%,你们不配合,我得考虑一下,因为我跟你们不一样。
因此,做股权设计时,尽量不要让多数人持股份额一模一样。
当然,如果是在股权极度分散的情况下,股东的力量微乎其微,是否一样,就无所谓了。
过分一股独大,
如90%/10%,80%/分散小股东,等等,在企业发展早期,很普遍。
应该说,这也是一种比较正常的股权结构,其优势很明显:决策效率高,大股东全力以赴,代理成本低。
但是,之所以提出来,是请大家注意过分一股独大存在的弊端,尤其是,长期的、没有任何扩散迹象的一股独大,对企业发展没有好处。
这种弊端,主要表现在:
其一,其他股东缺乏积极性,利用股权整合到的资源和人力有限。
其二,容易形成独裁。独裁本无好坏,但是一个组织过度的、长期的独裁,容易导致决策质量下降,决策风险大增,有时还会引发股东矛盾。
其三,大股东容易成为瓶颈和天花板,制约企业发展。
一股独大的企业有哪些
鸿海集团。
鸿海2018年的营收为1756亿美元,约占全台湾总产值(5894亿美元)的30%,也就是说,鸿海集团一家就占了中国台湾的1/3,所以鸿海集团是一股独大的企业。
鸿海集团是富士康的母公司,严格来说,鸿海的主要业务是在大陆,由于鸿海总部在中国台湾,这里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经济体看待。
目前有哪些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明显,可以作为案例来分析的
“一股独大”问题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天敌。正当有关方面为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而费尽心智的时候,另一种“一股独大”的苗头———家族性高比例持股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今年2月26日挂牌的康美药业(19.430, -0.07, -0.36%)(600518)流通股1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7080万股,董事长马兴田与其妻许燕君、其女许冬瑾累计直接、间接持有股权比例达66.4%。
6月8日上市的太太药业(600380)流通股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27108万股,董事长朱保国一人间接持股47.54%,而包括朱保国的母亲、妻子、兄弟等的朱氏家族共持有太太药业74.18%的股权。
昨日挂牌的广东榕泰(7.830, 0.07, 0.90%)(600589)流通股4000万,总股本16000万股,公司董事长杨启昭的妻子林素娟、女婿李林楷、女儿杨林静等杨氏家族成员共持有股权67.19%。
统计数字表明,康美药业的马氏家族、太太药业的朱氏家族、广东榕泰的杨氏家族,其持股比例已经远远超过目前我国11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截至4月底,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44.8%。
在民营企业中,家族成员高比例持股现象的出现有其一定的客观原因:这些企业多由家族成员携手创业而成,创业者对自己的企业往往保持着控制权。然而,如果当它们变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者——公众型上市公司后,股权结构仍然维持一股独大状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一个涉及到证券市场基石是否牢固的重大问题。多年的实践证明,一股独大损害的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长的是“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的“圈钱”行为。ST猴王的败落、ST棱光的被洗劫,其根源都离不开一股独大。
从目前存在新的一股独大现象的上市公司来看,其发起人数量及其独立法人地位都符合“公司法”要求。一位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专家指出,这种合法性可能会增添日后关联交易的隐密性,从而加大了防范和监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
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家族控股上市公司具有天然的弱性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亚洲是全球家族控股最严重的地区。作为亚洲的金融中心,香港地区已着手治理这一问题,家族控股公司的数量正在日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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