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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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的意思是什么
- 2、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 3、股权出质是什么
- 4、什么是股权出质?
- 5、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的意思是什么
1、股权出质的意思是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
2、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一、一般来说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意味着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个人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有什么?
(一)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某某
受让方:某某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修改和完善。
3、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4、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一份报工商机关。
受让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完全同意转让方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个人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需要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有关身份信息,并且说明转让股份的具体份额,以及转让股份之后受让着将享有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还需要开股东大会来对股权转让进行商议。
股权出质是什么
所谓股权出质,即 股权质押 ,是权利 质押 的一种。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 (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 (五)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什么是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13年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作了股权可以出质实体法规定;但因股权出质需办理出质登记,并且质权自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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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指的是将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